用人單位不交社保的后果是什么如果用人單位未依法給用工繳納社會
保險,將面臨以下后果。1、勞動者解除勞動
合同并要求經濟補償金。按照《勞動
合同法》第38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
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
合同,并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2、賠償勞動者社會
保險待遇損失。如果用人單位沒有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
保險費,勞動者無法享受社會
保險待遇而遭受損失的,勞動者可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3、被行政機關處罰。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
保險費,由社會
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補足,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二、勞動者不交的后果有哪些1、無法享受養老
保險和
醫療保險養老
保險金的領取有條件限制,需要繳納養老金滿15年以后,退休后才能按月領取。而
醫療保險則需要繳滿20年才能夠終生享受。養老
保險和
醫療保險的繳費年限都是累計計算的,繳費越久越多,則享受到的金額、福利越多。2、在部分城市無法買房不少城市都將買房的條件直接和社保掛鉤。以北京為例,外地戶口要在北京買房需要至少繳滿5年的社保,而且中間不能斷交,一旦斷交則重新計算5年期限。不購買戶口的話,不要說計算年限,連買房的門檻都踏不進去。交納社保既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權利,同時也是法定的義務。但實踐中卻經常出現不交社保的情況,有些是用人單位不交,而有些卻是勞動者自己不愿意交,畢竟這樣會減少自己的收入。對于不同的主體,在不交社保的情況下,自然產生的法律后果也是不太一樣的。不過從長遠來看,不管是對單位還是對勞動者來講,交納社保其實都是有重大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