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年金方案是建立企業年金的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通過合法程序制定的本單位企業年金實施計劃和運行程序。企業年金方案的設計必須有支持企業年金制度運行的政策法規、監管機構、中介機構、投資市場、資金能力、勞動關系協調機制以及現代企業制度管理體系。設計企業年金方案,不僅要實現企業年金制度的目標,還要遵守國家的相關法規以及國際勞工組織的有關規定,同時要有利于企業年金制度和企業本身的長遠發展。方案要確定合理的繳費和待遇水平。
方案既要體現國家的宏觀政策指導,又要體現企業年金制度運行的市場規律。企業年金方案的運行必須建立在勞動關系協商機制基礎上,體現政府的宏觀指導與企業自主相結合。
企業年金方案的基本內容有:1、總則,即建立企業年金的基本宗旨、基本原則,如參保人員的資格和條件、覆蓋范圍,確定繳費基數、繳費率、
基金分配原則以及企業年金方案的決策機制、管理與監督機構等;2、資金來源;3、待遇規則;4、繳費基數和企業與個人的分擔比例;5、帳戶管理模式和
基金管理模式;6、數據管理與信息交流;7、變更處理;8、糾紛處理;9、企業年金方案的測算。
企業年金的性質決定它的彈性特征,并可以較多地反映企業和職工的需求及企業文化,具體講就是要體現企業效益最大化所需要的工資收入分配形式與人事管理制度。在設計企業年金實施方案時,可以將職工的職務、職稱、工齡和工作崗位等因素進行綜合考慮,采用年齡職務分配法、工資工齡分配法、分值分配法、職務職稱分配法、年限保底分配等辦法確定企業年金繳費額度。目前,我國企業年金的繳費形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辦理程序
1.企業根據國家的有關政策規定,擬定具體的結合自身實際的企業年金方案,并經本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或相同職能機構討論通過;
2.向主管部門提供企業年金方案;
3.由主管部門審核企業年金方案(審核企業年金方案是否合法,企業是否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
保險費等),合格后登記注冊;
4.簽訂《企業年金委托經辦書》;
5.企業領取主管部門的批復及有關資料;
6.建立參保職工的企業年金個人帳戶;
7.企業年金管理部門為參保單位和職工建立信息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