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離婚后孩子變更
撫養權追加財產嗎?
離婚后,撫養關系仍然可以變更,因為子女的成長是一個長期的動態的過程,隨著時間的推移,父母雙方的撫養條件及子女自身的條件都可能發生變化,出于對子女健康成長的考慮,法律允許
離婚夫婦變更子女的
撫養權。有的父母
離婚時爭奪
撫養權不是為了給孩子創造更好的生活條件,只是為了在財產分割或是為了達到報復的目的。目的一旦達到,就對孩子不管不問,不履行自己的撫養義務,有的還甚至對孩子打罵虐待。具體包括兩種方式:(1)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系:(2)雙方達不成協議或者只有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應另行
起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對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請求應予支持:①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②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③10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④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二、
離婚時,夫妻財產的處理可以分為兩個方面(1)夫妻一方特有財產的處理:夫妻一方的特有財產,歸個人所有。(2)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當事人因
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隨著時代的高速發展,很多人結婚的時候都是一頭腦的發熱,對于婚姻都沒有慎重考慮,所以
離婚的幾率也是很高的。
離婚時子女
撫養權的認定原則在法律上的規定是利于子女成長,所以一方不利于子女成長的,則可以要求
撫養權變更,但一般不涉及到財產的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