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辦法有哪些內容?有什么意義? 一、
合同管理辦法有哪些內容?
(一)
合同臺賬涉及的管理崗位:業務內勤、采購/銷售會計、
合同管理專員。
(二)基本要求:
1、同一份
合同,不同的崗位分管,基礎信息須一致;
2、各崗位監管的
合同要素(電子表格體現為字段)不同,側重點不一樣,要做好
合同內容的分配,即每個崗位關注哪些
合同要素,要作出一個分配表;
3、各崗位交叉職能是管理重點,防止人人應管但無人管的真空,與開票、回款有關的事項都是核心利益點,要做好跨部門交叉與牽制;
4、各崗位的臺賬內容與
合同每個季度核對一次,核對時,逐個
合同簽字確認;
5、已經結束的
合同,逐個按
合同進行數據統計,然后與財務核對,存在
合同約定利益與實際利益差異的,須核實原因;
6、新增
合同、新增補充協議要作為專項進行核查。
7、每個
合同一年至少做一次“
合同體檢”,核查
合同執行進度、價格及盈利狀況、存在的問題、有無擴展的機會、是否存在
違約風險、是否存在不續約風險。
8、每季度或每個月做一次產品或服務與“甲方“的匹配度測評,防止因產品問題導致
合同風險。
9、預警,當出現以下情況時,須立即通報管理層:甲方超過信用期限未付款、甲方拒收發票、多次出現抱怨的,預警前須調查清楚問題出現的原因、解決問題的預案。
(三)激勵
1、
合同、
合同臺賬、財務開票額與回款額/付款額,三方不核對的,涉事崗位逾期一次負激勵300元。
2、出現
合同風險不預警的每發生一次負激勵500元。
3、臺賬數據彼此不一致/與
合同不一致/與財務不一致的每次負激勵500元
二、
合同管理辦法有什么意義?
1、
合同管理是企業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
許多企業的領導者非常重視企業管理工作,但是他們不知道
合同管理也是企業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一同他們談營銷管理、質量管理,口若懸河,侃侃而談;但是一同他們談
合同,變無話可說,仿佛
合同管理與他從事的企業管理無關,只是律師或
公司法務部門的事情,其實,這是一種誤解。企業管理說到底是對企業行為的管理,是對利潤目標的管理,是企業獲取利潤的管理,而
合同直接關系著企業的收支,是企業利潤的載體,如果不管好
合同,如何管理好企業?
中國過去很長時間實行計劃經濟,企業對
合同重視不夠,企業領導者不善于應對
合同,更談不上
合同管理。某些企業表面上轟轟烈烈,實際內部管理一團糟,有時一個小辦事員就可以隨意“拍板”,任意處理
合同中的重大事項,仿佛他就是企業的主人,企業的領導者應當認識到
合同管理師企業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學會利用
合同管理下屬的行為,管理企業的經營活動,實際上,企業的經營過程,就是企業
合同的訂立和履行的過程。
2、
合同管理是全崗位的管理
在許多企業,一談到
合同管理,企業的領導者或業務部分往往會說,“這是法務部門的事情,我不太清楚。”,或者說“我們企業聘請的有律師,專門負責企業
合同的審查和管理”。似乎
合同管理與他或其所在部門,崗位無關。其實這是不對的,在企業內部,
合同管理絕對不只是法務部門或者律師的事情,也不是一兩個部門或者崗位的問題。在企業內部
合同管理不是誰管誰不管的事情,而是各個部門和崗位面對一份
合同時,部門與部門之間,崗位與崗位之間既相互協作又相互監督的問題。每一個部門,每一個崗位應當知道他們的權利是什么,他們的責任是什么。
公司法務部門或律師可以起到負責和牽頭的作用,但
合同管理卻應當是各有關部門和各崗位共同的事情。
企業的
合同管理,應當由從頭到尾的所有各相關部門和崗位共同參與,只有這樣實現企業的
合同利益才有保障,否則,一個部門或崗位缺失,都有可能無法實現企業的
合同利益。為實現企業的
合同利益,企業必須對
合同施以全部門、全崗位的共同管理。
3、
合同管理是全過程管理
在企業內部,當我們談到
合同時,往往容易將
合同書混為一談。其實,對企業來說,從
合同管理的角度講,
合同書是
合同書,
合同是
合同,二者不能混為一談。
合同書是記載
合同內容的書面文件,是一個固定化、靜態的東西,而
合同是
合同書所記載的內容從發生到發展最后到完結的過程,是動態的。簡單的說,
合同書是
合同的載體,是
合同最終形成的書面的材料,而
合同是
合同書的實質,一系列與
合同有關的行為共同組合的最終結果才形成
合同書。
合同管理應當是對
合同從發生到發展,最后到完結的全過程的管理,只有對
合同的全過程進行管理,才能對
合同進行有效地管理,才能實現企業
合同管理的目的。
合同管理辦法是企業用于規范管理
合同的相關制度,在不少企業中都是存在的,當然,
合同管理辦法同時也并非是千篇一律的,企業會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和部門情況來進行設置,優化管理制度,使其更加適合本企業的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