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擔保方式有幾種《民法典》規定的擔保方式有5種:1. 保證: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與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主
合同的義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六百八十一條
【保證
合同定義】保證
合同是為保障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
合同。2. 抵押: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抵押財產的占有,將抵押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民法典》的規定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3. 質押:質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移交債權人占有,或者將其財產權利交由債權人控制,將該動產或者財產權利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民法典》的規定以該動產或者財產權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動產或者財產權利的價款優先受償。4. 留置:留置是指在保管
合同、運輸
合同、加工承攬
合同中,債權人依照
合同約定占有債務人的動產。債務人不按照
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依照《民法典》規定留置該財產,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5. 定金:定金是指
合同當事人一方為了擔保
合同的履行,預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數額的金錢的行為。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
合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回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
合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二、約定擔保約定擔保是指當事人通過約定而產生的擔保。除了法定擔保外,其他的擔保可以依據當事人的約定而產生。約定擔保的方式主要有保證、抵押、質押和定金。當事人對由民事關系產生的債權,在不違反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的情況下,以《民法典》規定的方式設定擔保的,可以認定為有效。擔保可以分為兩類,即法定擔保和約定擔保。其中法定擔保的方式由相關法律直接規定,當事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從中選擇具體的擔保方式。至于約定擔保,那么就是建立在當事人協商約定的基礎之上,約定的擔保方式中就有定金、保證、抵押和質押等四種。律圖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