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盜車肇事逃逸交強險賠嗎?肇事逃逸的,可以向
保險公司索賠交強險,交強險條款里面沒有就肇事逃逸不賠的免責條款。首先,肇事逃逸不在法定的責任免除范圍之內。對于
保險人的法定除外責任,《機動車
交通事故責任強制
保險條例》僅在第二十二條以列舉方式規定了四種情形即無證駕駛、醉酒駕車、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和被
保險人故意制造
交通事故。出現上述四種情況時,
保險人無需支付
保險賠償金,但仍需承擔墊付搶救費用的義務,并有權向致害人追償。肇事逃逸并非本條所列之情形,
保險公司當然無權據此拒絕履行
保險金支付義務。其次,肇事逃逸不在約定的責任免除范圍之內。《機動車
交通事故責任強制
保險條款》第十條規定了數種情形下,交強險不負責賠償或墊付。但肇事逃逸不在該條款約定的范圍之內,故
保險人亦不能據此要求免除賠償。二、責任認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認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條件是“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沒有時間和場所的限定,不應僅理解為“逃離事故現場”,對于肇事后未逃離(或未能逃離)事故現場,而是在將傷者送至醫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時候逃跑的,也應視為“交通肇事后逃逸”。交通肇事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的情節的,屬于交通肇事罪的情節加重犯。構成該情節加重犯,首先要求行為人的肇事行為已經構成交通肇事罪,否則交通肇事逃逸行為只能作為定罪情節在確定其是否構成交通肇事罪時加以考慮;其次要求行為人明知自己已經發生交通肇事行為,如果對肇事不具有明知的,自然也不可能產生逃避法律追究的動機,也就不構成交通肇事逃逸行為。再次,對于雖然履行了對被害人的搶救義務,但是逃避責任查清認定的行為,仍然構成交通肇事逃逸。最后,所謂交通肇事逃逸主要是指自現場逃離,但也可以將被害人送往醫院后逃離,甚至在現場躲藏的情形。在駕駛員明知發生了
交通事故后仍然逃離
交通事故的現場,也是屬于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的行為,那么在發生了肇事逃逸的行為后也是會加重對當事人的傷害的,所以無論事故的責任會如何劃分,交警部門都會判定
交通事故的肇事方為事故的責任方并且要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