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動遷房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如果要確定婚后被
拆遷房屋的性質,即被
拆遷房屋是夫妻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還是婚后共同財產?通常有以下幾種情況:1、被
拆遷房屋是夫妻一方婚前財產,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標準安置的,夫妻另一方有一定的產權份額。2、被
拆遷房屋是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夫妻雙方婚后對房屋進行了擴建或者添附,夫妻另一方也有一定的產權份額。3、被
拆遷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的財產,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標準安置的,夫妻雙方均有一定的產權份額。4、被
拆遷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的財產,夫妻雙方在與父母共同生活期間對房屋進行了擴建或者添附,夫妻雙方均有一定的產權份額。另外還有其他一些特殊情況。通常在前兩種情況下,夫妻雙方占安置房所有權的分額有較大懸殊,在具體分配房屋時,應著重考慮所有權分額較多的一方,給予對方相應的補償;通常在后兩種情況下,安置房所有權的主要分額是夫妻一方父母的,夫妻雙方所占分額相對較少,應結合實際情況予以處理。二、法院一般如何審理
拆遷房問題?在審理涉及房屋
拆遷問題的
離婚案件時,按《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主要有以下幾種做法:1、依法分割。夫妻雙方因
離婚而導致夫妻關系終止時,夫妻共同財產關系也終止。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堅持平等原則和采取各半分受主義,對婦女和未成年子女利益適當予以照顧。夫妻
離婚時分割
拆遷安置房也應當遵循上述原則進行。2、調解處理。
離婚案件中涉及到
拆遷房屋處理的,只要關系到案外人的民事權利,只能進行調解。大多數情況下,促成當事人和案外人就
拆遷房屋問題的處理達成一致意見,法院僅就其中的夫妻共同財產部分對
拆遷房屋處理意見中具有可
執行內容部分制作民事調解書。3、另案處理。通常情況下,法院只能就
離婚問題和范圍明確的夫妻共同財產部分先行作出處理,而對涉及其他共有人權利的
拆遷房屋的處理,可告知當事人另案
起訴。綜上所述,針對婚后動遷房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需要結合
房產的性質來考慮,如果被動遷房中有屬于婚后出資的情況那么另一方也是有對應的產權份額的,但如果不是按照人口標準安置且沒有擴建的那么都是屬于個人婚前財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