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股東和原始股東區別有哪些?自然人股東是相對法人股東而言的,是具有公民身份的個人投資者,在他進行公司的投資以后通過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注冊,進行公司
股權登記,就成為自然人股東。自然人是基于自然出生而依法在民事上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個人。股東是股份制企業的出資人或叫投資人。而原始股東則是符合
公司法規定條件的主體參與有限責任公司的最初設立活動,在公司章程上簽名且實際履行了出資義務的設立人。自然人股東為—個具體的人,個人享有并直接行使股東權利并承擔義務,如參加股東會、查閱財務會計資料、領取股紅等。法人股東是一個組織,作為抽象的依法擬制的實體,其權利義務的行使承擔,需通過具體人的行為來完成,方式為派出股東代表,憑授權委托手續代表其完成,后果由組織承擔。二、有限公司
股權轉讓的方式1、公司股東內部之間轉讓公司股東可以將全部或者部分
股權轉讓給公司其他股東,且不需要征得其他股東的同意。2、股東向公司股東以外的人轉讓①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
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②股東應就其
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
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③經股東同意轉讓的
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根據我國
公司法的相關規定,對于自然人股東的認定和原始股東也是不一樣的,原始股東作為公司的組建者,需要對公司的章程和其它政策方向進行明確認定,而自然人股東一般則偏重于投資的性質,兩者在公司的權重上也是完全不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