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職務作品個人作品區別是什么?
區別是職務作品是為完成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工作任務而產生的作品,由于“工作任務”的規定顯得太籠統而容易產生歧義,這造成了人們對職務作品的理解不一致。正因為如此,《中華人民共和國
著作權法實施條例》對此予以彌補,即規定,
著作權法關于職務作品的規定中的“工作任務”,是指公民在該法人或者該組織中應當履行的職責。
1、
著作權歸屬方面,職務作品的
著作權由作者享有,但在下列兩種情況下,職務作品的署名權歸作者,而其他權利歸法人或其他組織單位:
(1)主要是利用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物質技術條件創作并由法人或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計算機軟件等職務作品;
(2)法律、行政法規或者
合同約定
著作權由法人或其他組織享有的職務作品。而非職務作品的
著作權要么完全歸屬于自然人,要么完全歸屬于單位,不發生自然人和單位分享
著作權的情形。
2、
著作權主體的完整性方面,完整的
著作權主體是指擁有作品的所有人身權和財產權,如前文所述,無論職務作品的
著作權是歸作者還是法人或其他組織所有,
著作權主體都是不完整的;而非職務作品,則無論其
著作權歸屬,
著作權主體都是完整的。
3、法律責任歸屬不同。職務作品責任的承擔有兩種情況:一是由作者承擔;另一種是基于職務作品的特殊性而由單位承擔(《
著作權法》第十六條第2款所規定的兩種特殊情形)。非職務作品則一般不發生單個自然人創作作品而由單位承擔責任的情況。
二、職務作品
職務作品是指公民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工作任務所創作的作品。一般而言,職務作品的
著作權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非法人單位有權在其業務范圍內可優先使用。在其作品完成后一定期限內,未經單位同意,作者不得許可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該作品。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職務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權,
著作權的其他權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享有,法人或非法人單位可以給予作者獎勵;
(1)主要利用法人或非法人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創作,并由法人或非法人單位承擔責任的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紙及其說明、計算機軟件、地圖等職務作品;
(2)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
合同約定著怍權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享有的職務作品。職務作品同于法人作品。
明確職務作品和個人作品的界限有利于正常的保護個人或者是單位的
著作權利。而兩者最根本的界限就是是否利用了本單位的一些技術條件,或者是為了
執行本單位所分配的一些工作性的任務等等。然后才能夠進行進一步的
著作權歸屬問題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