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簽的
合同有效嗎與未成年人簽的
合同是否有效分為以下幾種情況:1、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人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此時的未成年有權依照
合同自由原則訂立
合同,和他人簽訂
合同并不違法,只要
合同沒有其他效力瑕疵的,
合同就是有效的。2、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他們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此時未成年可以簽訂純獲利益的
合同,如作為受贈人簽訂贈與
合同。其他的
合同經法定代理人追認后,
合同有效,法定代理人拒絕追認的,
合同無效。3、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他們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只能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原則上無權訂立
合同,但是如果訂立的
合同被其法定代理人追認,則
合同有效。相對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個月內予以追認。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
合同被追認之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即在簽訂
合同的時候并不知道對方是限制行為能力人或者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法律依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七條??十八周歲以上的自然人為成年人。不滿十八周歲的自然人為未成年人。第十八條??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十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第十九條??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第二十條??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二、未經授權代簽
合同有效嗎未經他人授權而以他人名義訂立
合同,屬于無權代理的行為,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
合同,未經被代理人追認,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由行為人承擔責任。也就是說,別人未經本人的授權用其名義訂立
合同,這個
合同對本人不發生法律效力,所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使用其名義的人自己承擔。然而,如果愿意接受這個
合同,可以對該
合同進行追認,追認之后,就要承擔
合同義務并享有
合同權利。然而,必須要注意,在無權代理的情況下,如果符合了法律規定的條件,則代理行為有效。這個條件就是,被代理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義訂立
合同而不表示否認或者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該人有代理權的。《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條規定: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仍然實施代理行為,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代理行為有效。比如,某人長期代理某公司與某相對人從事經濟事務。后該公司解除了對該人的代理授權,而未通知該相對人,該相對人也沒有理由知道此事。那么,在代理授權解除后該人繼續以該公司名義與該相對人訂立
合同的,該公司就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并不是所有未成年人簽訂的
合同都是無效的,首先要從年齡上來進行區分。不同年齡段的未成年人,對外簽訂
合同的效力不同。有些需要經過法定代理人的追認之后才會有效,但有些純獲利的
合同是簽訂之后就有效。當然對于年齡已經達到了16周歲的未成年人,若是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的話,則對外簽訂的
合同,在不存在其他瑕疵的情況下就是直接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