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侵權行為的特征有哪些1、侵權對象的多重性
著作權具有權利的多重性及可分性特點,包含著作財產權和著作人身權,其中著作財產權又包含復制、表演等十多項權利。上述權利既可獨立行使,也可結合行使。相應地,
著作權侵權行為的侵害對象,也會表現出這些特點:一是財產權與人身權同時被侵害;二是多項財產權與人身權同時被侵害。此外,
著作權侵權行為的侵害對象還包括
合同債權,如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2、被侵害主體的特定性侵權行為所侵害的主體,一是對作品依法享有
著作權的
著作權人,包括作者和其他
著作權人。其他
著作權人包括通過繼承、接受遺贈、根據委托關系而獲得
著作權的權利人,即作品使用權利的受讓人,如享有專有
著作權的人。這些都是與
著作權有著直接或間接聯系的特定主體。3、侵權行為表現為使用他人作品的非法性一是使用他人作品未經權利人允許;二是使用他人作品無法律根據,包括不按
著作權法規的使用條件使用他人作品。4、侵權形式的多樣性一般的民事侵權行為有一人單獨實施的侵權行為和兩人或兩人以上因共同過錯實施的共同侵權行為兩種形式。在
著作權侵權行為中,除這兩種形式外,還存在第三種狀態,即由數個行為人分別對同一權利人進行的侵害。二、
著作權侵權的種類1、直接侵權未經作者或其他
著作權人的許可而以任何方式復制、出版、發行、改編、翻譯、廣播、表演、展出、攝制電影等行為,均構成對
著作權的直接侵權。這種侵權行為是主要打擊的對象。2、間接侵權是指侵權人的侵權行為是他人侵權行為的繼續,從而構成間接侵權;或某人須對他人的行為負一定責任,而他自己并沒有直接從事任何侵權的行為。3、
違約侵權這種侵權行為主要發生在
著作權轉讓及
著作權許可活動中,如
著作權受讓人或被許可人違反
合同約定,擅自超出轉讓協議或許可協議的約定使用
著作權。這種行為既構成
違約又構成侵權。這種情況在計算機軟件轉讓與許可使用中發生比較多。4、部分侵權侵權行為人不是全部復制、改編、翻譯或以其他方式不經
著作權人的許可而使用他人的作品,而是部分侵權使用他人的作品。部分侵權行為發生最為廣泛,現實生活中書商編輯大型工具書基本上用的就是這種方法,從各種書籍上大幅摘抄,編輯成工具書。由于部分侵權行為處于侵權與“合理使用”的模煳邊際,很容易被人惡意利用,在訴訟實務中要認定是否是侵權行為有一定的難度。侵犯他人的
著作權,達到一定程度之后,可能會觸犯《刑法》,但此時具體該如何對行為人定罪處罰,還要結合具體的侵權行為,先確定具體的罪名,然后在考慮到侵權情節、數額等因素,在《刑法》規定的
量刑標準中作出最終的判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