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問在取得《外國人就業許可證書》后,應該如何辦理《外國人就業證》? 答:取得《外國人就業許可證書》后,單位可到市外經貿委或浦東新區外辦辦理通知簽證函。持職業簽證入境并在指定
醫療機構體檢合格后,辦理《外國人就業證》。
2、問:請問在辦妥《外國人就業證》后,還需辦理什么手續,才算在中國合法就業和居留?
答:在辦妥《外國人就業證》后,應持《外國人就業證》正本和《外國人就業登記表》,以及相關材料到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辦理“居留許可”手續。
3、問:境外人員在用人單位就業,為何要簽訂勞動
合同,其主要內容是什么?
答:因為境外人員在用人單位工作,雙方就產生了聘雇關系,在這種關系中,雙方的責權利可以通過勞動
合同(或書面協議)來確定,其主要內容是:聘雇期限、崗位、報酬、
保險、工作時間、解除聘雇關系條件,以及
違約責任等雙方的權利義務。
如果境外人員是受境外投資公司派遣且由境外公司發放勞動報酬的,也可以由境外公司出具證明文件,明確該境外人員的派遣期限、職位,以及勞動報酬的支付方等內容。
4、問:外國人到上海就業,如何辦理相關的就業和居留許可手續?
答:外國人就業手續的辦理程序:第一,在外國人入境之前,先由用人單位為其辦理《外國人就業許可證書》;第二,用人單位到市外經貿委辦理通知簽證函;第三,外國人持許可證書和通知函電到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辦理職業簽證;第四,外國人持職業簽證入境后,到指定的
醫療機構體檢;第五,用人單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外國人就業證》;第六,到出入境管理局辦理居留許可。持有就業證和居留許可的外國人方可在中國合法就業,并受法律保護。
5、《外國人就業證》申辦變更單位須知 一、柜面申辦變更單位攜帶材料: 1、填寫正確的《外國人就業登記表》一份(其中外省市變更到上海的,填寫二份,均可在網上下載); 2、原用人單位離職證明(說明離職原因及離開時間,由原用人單位加蓋公章)和《外國人就業證》正本,(如原單位已注銷或關閉的,應提供有關部門的批文;如就業證已注銷的,應提供原發證部門簽發的就業證注銷證明。) 3、現用人單位營業執照或注冊證或登記證(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外商投資企業還需提供批準證書(復印件); 4、被聘人員的履歷證明(含最終學歷和完整的經歷,須中文打印,用人單位蓋公章;如履歷證明是外文的,應同時提供中文翻譯件,翻譯件由用人單位蓋公章); 5、現用人單位與被聘人員簽訂的《勞動
合同》或聘用協議(復印件)(屬境外派遣且勞動報酬等由境外支付,以及涉外項目中的技術人員不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
合同或聘用協議的,應由境外派遣單位出具相應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應明確:勞動報酬的支付者、被聘人職位和聘雇期限;如勞動
合同或聘用協議以及相應的證明材料是外文的,需同時提供中文翻譯件,翻譯件由用人單位蓋公章); 6、本人的有效護照和居留許可或《外國人居留證》(正本及復印件); 7、在境外企業常駐上海代表機構中任首席代表或代表的,提供《代表證》(正本及復印件)(可不攜帶上述第4、第5項材料); 8、如本市的《就業證》延期或變更登記或查驗附頁用完的,須帶近期二寸證件照片一張;外省市變更的,攜帶三張照片,以制作新證。 9、原在本市辦理的《外國人就業證》上的其他內容如有變更的,應同時帶好相應的證明材料。
6、申辦《臺港澳人員就業證》登記備案手續須知
用人單位應在《臺港澳人員就業證》登記備案期滿前三十天,持就業證及相關材料,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一、柜面申辦《臺港澳人員就業證》登記備案攜帶材料: 1、填寫正確的《臺港澳人員就業證登記備案表》一份(可在網上下載); 2、營業執照或注冊證或登記證(復印件); 3、用人單位與被聘臺港澳人員簽訂的《勞動
合同》或聘用協議(復印件),(屬境外派遣且勞動報酬等由境外支付,以及涉外項目中的技術人員不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
合同或聘用協議的,應由境外派遣單位出具相應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應明確:勞動報酬的支付者、被聘人職位和聘雇期限;如勞動
合同或聘用協議以及相應的證明材料是外文的,需同時提供中文翻譯件,翻譯件由用人單位蓋公章); 4、《臺港澳人員就業證》(正本); 5、本人的《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港澳同胞回鄉(通行)證》(正本及復印件); 6、就業證內容如有變更的,應同時帶好相應的證明材料; 7、如《臺港澳人員就業證》登記備案附頁用完的,須攜帶近期二寸證件照片一張,以制作新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