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柜面申辦《臺港澳人員就業證》攜帶材料: 1、填寫正確的《臺灣、香港、澳門人員就業申請表》二份(可在網上下載); 2、營業執照或注冊證或登記證(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外商投資企業還需提供批準證書(復印件); 3、臺港澳人員的履歷證明(含最終學歷和完整的經歷,須中文打印,用人單位蓋公章;如履歷證明是外文的,需同時提供中文翻譯件,翻譯件由用人單位蓋公章); 4、從事國家規定的職業(技術工種)的,提供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 5、用人單位與被聘臺港澳人員簽訂的《勞動
合同》或聘用協議(復印件),(屬境外派遣且勞動報酬等由境外支付,以及涉外項目中的技術人員不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
合同或聘用協議的,應由境外派遣單位出具相應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應明確:勞動報酬的支付者、被聘人職位和聘雇期限;如勞動
合同或聘用協議以及相應的證明材料是外文的,需同時提供中文翻譯件,翻譯件由用人單位蓋公章); 6、本人有效的《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正本及復印件)或《港澳同胞回鄉(通行)證》(正本及復印件); 7、南京市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出具或確認的健康證明(復印件); 8、近期二寸證件照片三張(其中二張貼在表格上,一張制作就業證); 9、演藝人員提供市文化局頒發的《臨時演出許可證》(復印件)。 二、網上申辦《臺港澳人員就業證》 1、進入南京勞動和社會保障網或進入南京市境外人員就業服務網; 2、點擊“臺港澳人員業務申請”; 3、點擊“就業證新增”; 4、點擊“申請就業證”后,按提示步驟輸入相關內容,即可在網上申請。 申辦《臺港澳人員就業證》需五個工作日。 注意事項:1、臺港澳人員就業證的備案期限,根據勞動
合同期限確定。2、用人單位的直接投資人或營業執照上指明的法定代表人,提供系投資人的證明材料或營業執照(復印件)(可不攜帶上述第4、第5項材料)。3、持《臺港澳人員就業證》和《臺灣、香港、澳門人員就業申請表》一份,到南京市出入境管理局(電話: 28951900)申辦居留簽注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