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侵權要找誰協商解決
一、
商標侵權要找誰協商解決?
商標侵權要找侵權人協商處理,協商無效的話可以到
商標局投訴,
商標侵權投訴需要提交的材料是:
1、投訴書:應列明投訴人姓名或名稱、地址、聯系電話、
商標權利情況;(由
商標代理機構代理的還應列明代理機構的名稱、地址、電話);被投訴人姓名或名稱、地址、侵權事實及相關情況;投訴的法律依據和要求及投訴日期。
2、營業執照及復印件。
3、
商標注冊證及復印件。
4、侵權證據:包括侵權的實物、
商標標識、有關
票據、照片等。
5、代理委托書。國內
商標注冊人可以委托他人投訴,但應提交由委托人簽署的授權委托書。委托
商標代理組織投訴的,應出示能證明該組織具有代理資格的有效證件;國(境)外
商標注冊人要求保護其
商標專用權的,應委托國家指定的
商標代理組織代理投訴,并提交中文投訴文件及經認證或公證的代理委托書及相關的證明材料。
二、
商標權人如何維權?
確定
商標侵權后,分三步走:
第一步:收集證據。
證據是決定案件結果的重要因素,權利人對侵權證據收集的是否全面、準確、充分,直接關系到法院最終的事實認定和裁判結果,也是計算損失賠償的主要依據,起到切實維護
商標權權利人合法權益的作用
第二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
既可以是侵權人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也可以是侵權行為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第三步:向人民法院
起訴。
商標侵權案件可以由侵權行為地或者侵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
管轄。對此,被侵權人可以自主選擇侵權行為地或侵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
起訴。同時,由于
商標侵權案件較為復雜,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指定中級人民法院
管轄。
三、
商標侵權的舉證責任誰承擔?
在
商標侵權案件中,原告首先要明確
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所規定的侵權注冊
商標專用權的行為,然后針對各種侵權行為確定侵權行為人,侵權具體形式,侵權商品的數量,侵權行為(或侵權商品)的準確發生地點。應當承擔的舉證責任有:
(1)被侵權人在先權利證明(包括
商標注冊證等);
(2)被請權人產品樣本;
(3)侵權產品樣本;
(4)購買侵權產品證明(如發票等)
(5)為各種侵權
商標或者侵權
商標商品及包裝進行印制、倉儲、運輸、郵寄等行為的單據。
被告針對原告的指控和提出的證據提出質疑,可以以該注冊
商標已被
商標局依職權撤消,自行注銷,與原告簽訂的
商標許可使用
合同或者
商標轉讓
合同等證據,來反駁其并未侵犯原告的
商標專用權。
被侵權方總不能到
商標局,然后和
商標局的工作人員去協商一下這件事情的解決方案,如果有
商標局接受處理這件事情的話,
商標局會依法對侵權方進行處罰。而被侵權方在收到侵權方協商溝通的相關通知書之后,就應該對自己的侵權行為引起重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