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陽
起訴離婚應該在哪?在阜陽
起訴離婚一般都是向被告住所地的法院遞交民事訴訟狀的,如果夫妻自打結婚以后就一直居住在一起的,那就向居住所在地的民事法院提出民事訴訟即可。還有幾種比較特殊的情況就是,其中有一方居住在國外,而另一方居住在國內的話,國內一方住所地的法院是有
管轄權的。1、夫或妻一方離開住所地一所,
離婚訴訟由原告住所地法院
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一年,
離婚訴訟由被告經常居住地法院
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
起訴時居住地法院
管轄。2、中國公民一方居住在國外,一方居住在國內的
離婚訴訟,國內一方住所地法院有權
管轄。3、中國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一方在國內
起訴離婚,由原告或被告原住所地法院
管轄。二、法院審理
離婚案件的程序是怎樣的?1、審理前的準備。人民法院在收到
離婚訴訟后,經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應當在7日內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內將訴訟狀副本送達給被告,被告在收到訴訟狀副本的15日內應提出答辯狀;審判人員審閱訴訟材料,進行調查研究,收集證據;人民法院應當更換不符合
起訴或應訴條件的當事人,通知符合條件的當事人參加訴訟;根據當事人訴訟請求依法進行訴訟
保全或先行給付。2、調解。人民法院受理
離婚案后,首先應對當事人進行調解,使當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諒解,從而達成
離婚或和好的協議。達成和好協議的,人民法院將協議記錄存卷,一般不發給調解書;達成
離婚協議的,人民法院應制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并加蓋人民法院印章。調解書具有與判決書同等的法律效力。3、開庭審理。人民法院調解不成的,即進行開庭審理。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開庭日期。開庭審理前,由書記員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紀律。審判員核對當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審判人員是否回避;之后,開始法庭調查,詢問當事人和當事人陳述;告知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詢問證人,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詢問鑒定人,宣讀鑒定結論;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勘驗筆錄。爾后,開始法庭辯論,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雙方互相辯論。綜上所述,阜陽市民想
離婚的,經過協商不能辦好手續,這樣當事人就要走訴訟程序。對于
離婚普通案件,阜陽基層法院就有
管轄權,如果是女方
起訴,其要準備好一份
離婚訴訟書、財產證明等材料,法院立案的同時,要求其預交一筆訴訟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