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離婚后
房產分割規定是什么?18年
離婚后
房產分割規定是原則上是以雙方平均分配為主,如果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購房,婚后夫妻共同還貸,房屋登記在首付支付方名下,根據新婚姻法。即《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的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房屋買賣
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
房產登記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
離婚房產歸登記一方。因此,該種情況下,登記的
房產如何分割有法可依。未償還的貸款為獲得
房產一方的個人債務,由于婚后是夫妻共同還貸,在
離婚房產分割時,需要對另一方進行補償。當然,根據協議優先的原則,如果雙方對
房產達成協議的,
離婚時可以按照協議分割
房產。一方婚前全額出資購房,婚后采取得
房產證的,不能簡單的認為
房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實際上,一方婚前出資購房,買賣房屋的
合同義務已經履行完畢,
房產證只是對購買方對房子產權的確定。因此,
離婚房產分割時,該房屋屬于一方婚前財產,不參與夫妻共同財產分割;若婚前購房時,一方父母全額資助自己的子女買房,且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該
房產就屬于登記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在
離婚房產分割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已經登記的
房產。如果婚前購房時,父母資助子女買房,只出了部分購房款,剩余購房款由婚內夫妻雙方共同按揭償還貸款的,
離婚房產分割時,一般會將房子判歸等機房所有,對于婚內共同償還的貸款及房子產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對另一方做出補償。實踐中,經常會出現雙方出資購買房屋,男方為了討好女方,將
房產登記在女方一方名下。此種情況比較麻煩,如果登記一方不承認對方有出資行為,或是認定對方的出資屬于贈與行為的,法院就很難支持未登記方的請求,也就是說
離婚未登記方除非有證據證明自己有出資且出資不屬于贈與的,才可能請求分割
房產,否則最后可能會人財兩空。根據婚姻法及物權法的規定,婚前一方全額出資購房且取得
房產證的,毫無疑問
房產屬于一方婚前財產,在
離婚分割財產時,不計入在夫妻共同財產內,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房產。二、新婚姻法中
離婚房產如何分割?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的規定,婚后雙方父母資助子女買房,產權登記在一人名下的,該
房產科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占有。如果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辦理。首付款可以認定為只贈與出資方的子女,
離婚時該
房產是夫妻共同財產,對首付部分應認定為出資子女的個人財產。若婚前購房時,一方父母全額資助自己的子女買房,且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該
房產就屬于登記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在
離婚房產分割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已經登記的
房產。如果婚前購房時,父母資助子女買房,只出了部分購房款,剩余購房款由婚內夫妻雙方共同按揭償還貸款的,
離婚房產分割時,一般會將房子判歸登記方所有,對于婚內共同償還的貸款及房子產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對另一方做出補償。
房產分割問題一直以來都是大家非常關注的焦點,問題主要還是因為
房產的價值比較大,
離婚的話都會對
房產進行一個爭奪,而現實生活當中
房產的購買情況是多種多樣的,包括有父母購買或者是婚前購買婚后還貸等等。所以給大家都介紹了各種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