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權續注冊的寬展期為多久?寬展期,可以理解為“寬限續展期”,指
商標到期后6個月。注冊
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注冊
商標有效期滿后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的6個月內申請續展注冊。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還有6個月的寬展期。寬展期內仍未提出申請的,期滿后
商標局將予以注銷。申請注冊
商標續展的條件和時間應當按照《
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辦理。具體如下:1、續展注冊申請人必須是注冊
商標所有人,可以是原注冊
商標所有人,或者是繼承人或受讓人;2、提出的時間必須是在其注冊
商標有效期滿前后六個月內;3、應向
商標局交送一份“
商標續展注冊申請書”、五份
商標圖樣,并交回原“
商標注冊證”;4、交納申請費和注冊費。二、如何申請
商標續展?1、續展申請的書件每一個申請應當向
商標局交送《
商標續展注冊申請書》一份,注冊
商標的
商標圖樣五份,《
商標注冊證》的復印件一份(不需要提交《
商標注冊證》原件),并交納續展注冊的費用。如果注冊人是在寬展期內申請續展的,則應按規定再交納續展遲延費。2、注冊
商標續展申請的審查
商標局收到
商標續展注冊申請以后,原則上不進行實質審查,而只是對
商標續展注冊申請的手續是否齊備,
商標名稱及圖形、使用
商標的商品、注冊人的名義和地址是否發生變化等情況進行審查。
商標局經過審查以后,認為符合規定的,即予以核準,書面通知注冊人并發給《
商標續展注冊核準證明》,并予以公告。需要出示《
商標注冊證》時,應連同相應證明一起使用。如果認為不符合規定的,
商標局則不準其續展,并以書面形式駁回
商標續展注冊申請,申請人對
商標局駁回其
商標續展注冊申請不服的,還可以申請復審;對復審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訴訟。綜上所述,持有
商標的企業,如果發現
商標到期,應盡快的辦理續展手續,這樣可以延長
商標使用年限。即使是
商標到期,在六個月提出還是有效的,這個是
商標續展的寬限期。這樣規定,可以防止企業因為遺漏導致
商標沒有進行續簽造成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