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機關強拆違建合法嗎?對違法的
建筑進行強制拆除是不是合法的,要依據強拆的程序是否合法而定,如果按法律規定的程序強拆的,就合法,強拆程序不合法的,就是違法。強拆的法定程序:1、在政府作出責成決定后,房屋
拆遷管理部門應當提前15日通知被
拆遷人,并認真做好宣傳解釋工作,盡量動員被
拆遷人自行搬遷。2、被
拆遷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內仍未自動搬遷的,人員才能正式實施強制
拆遷。3、強制
拆遷時,應當組織街道辦事處(居委會)、被
拆遷單位負責人到現場作為強制
拆遷證明人,并由公證部門對被
拆遷房屋及其房屋內物品進行證據
保全。實施強制
拆遷時,被
執行人應當到場,當然,如果其拒不到場,也不影響
執行機關的
執行。4、強制
拆遷房屋證據
保全時,公證機關應通知被
拆遷人到場。如其拒不到場,公證員應在筆錄中記明。公證員應當組織對所有物品逐一核對、清點、登記,分類造冊。并記錄上述活動的時間、地點,交兩名有完全行為能力的在場人員核對后,由公證員和在場人員在記錄上簽名。被
拆遷人拒絕簽名的,公證員應在記錄中記明。5、物品清點登記后,應運至指定處所,交給被
執行人接收。不能立即交于被
拆遷人的,
拆遷人應將物品存放在合適的倉庫中,同時,
拆遷人應制作通知書,通知當事人在一定期限內領取物品。逾期不領的,
拆遷人應辦理提存。6、強制
執行房屋,由裁決機關接收。二、違法
建筑的類型有哪些?(一)占用已規劃為公共場所、公共設施用地或公共綠化用地的
建筑;(二)不按批準的設計圖紙施工的
建筑;(三)擅自改建、加建的
建筑;(四) 農村經濟組織的非農建設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非法轉讓興建的
建筑;特區內城市化的居民委員會或股份合作公司的非農業用地非法轉讓興建的
建筑;(五)農村經 濟組織的非農業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違反城市規劃或超過市政府規定標準的
建筑;(六)擅自改變工業廠房、住宅和其他
建筑物使用功能的
建筑;(七)逾期未拆 除的臨時
建筑;(八)違反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的其他
建筑。行政機關認定為違章
建筑的,可以通知違章
建筑的所有權人,在一定期限內進行自行
拆遷,但是如果所有權人不
拆遷的,行政機關就有權對其進行強制
拆遷,可以經由行政執法機關實施強制
拆遷的行為,但是如果被
拆遷人認為行政機關的認定有誤的,可以申請行政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