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還可以再談財產分配嗎
可以,
離婚后可以重新分割財產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1、
離婚時,未對婚姻續存期間財產進行分割,
離婚后雙方可協議分割或通過法院訴訟分割:
2、
離婚時,一方隱瞞或藏匿婚姻期間屬于夫妻共有的財產,
離婚后被對方查獲,對方可通過法院訴訟要求重新分割:
3、
離婚時,雙方已經協商分割財產,
離婚后,一方提出重新分割財產的要求,如對方同意,可重新分割,但對方若不同意,則不能重新分割。
二、
離婚的方式有幾種?
一般來說
離婚有以下兩種方式可以選擇:
(一)協議
離婚,夫妻雙方如果能夠對
離婚達成共識,并對共同財產的分割、孩子撫養、孩子撫養費、夫妻共同債務的分擔等問題能夠達成一致意見的,可以采用這種方式。采用協議
離婚,只要向婚姻登記機關出具有關證件和
離婚協議書,婚姻登記機關會對
離婚登記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并詢問相關情況,若查明情況屬實,并已對子女、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的,當場就會發放
離婚證。協議
離婚的過程要更加快捷。但是一般由于
離婚涉及的問題較多,所以一般很難達成一致意見。
(二)訴訟
離婚,如果夫妻一方不同意
離婚或者雙方對于
離婚、財產分割、孩子撫養、共同債務的分擔等問題達不成一致的,則只能通過訴訟方式
離婚。訴訟
離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
起訴,或者在被告居住地超過一年的法院
起訴。訴訟
離婚的時間要比協議
離婚長得多,一審一般審理期間為3至6個月,二審一般為3個月。
三、協議
離婚流程怎么走?
協議
離婚必須辦理
離婚登記。
離婚登記是夫妻雙方自愿
離婚的必經程序。他是由婚姻登記機關依照行政程序辦理的,其步驟如下:
(1)申請
當事人協議
離婚時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
離婚登記,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則,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我國辦理
離婚登記的機關,在城市是街道辦事處或市轄區、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在農村是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當事人申請
離婚,應當持有下列證件和證明:
①戶口證明;
②居民身份證;
③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
④
離婚協議書;
⑤結婚證。
此外,還應當交付辦理
離婚證及存檔所需的單人免冠照片(根據不同地區的要求提供),并按照婚姻登記機關的要求填寫《
離婚申請書》。
(2)審查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的工作人員在接受當事人
離婚申請時,應把婚姻法及《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向當事人講清,而雙方當事人應如實回答婚姻登記管理人員的提問。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
離婚申請應當進行認真審查,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一個月內,對符合
離婚條件的,應當予以登記,發給
離婚證,注銷結婚證。當事人從取得
離婚證起,解除夫妻關系。對不符合婚姻法和《
離婚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不予登記。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
離婚登記申請不予登記的,應當以書面形式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
綜上所述,
離婚后再協商
離婚財產的分割情況還是存在的,一般雙方會在辦理了
離婚手續以后再對財產進行分割,但如果在
離婚以后對
離婚財產分割不能達成一致的,也可以在訴訟失效內向法院提
起訴訟要求財產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