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員工自離是否解除勞動
合同?單位可以單方解除勞動
合同,勞動者自然也可以,但是也需符合一定的條件。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
合同,即具備法律規定的條件時,勞動者享有單方解除權,無須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也無須征得用人單位的同意。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
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這種屬于即時解除中可以立即解除且不用事先告知用人單位的情形。注意:對于勞動者可即時解除勞動
合同的上述情形,勞動者無須支付
違約金,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二、單位可以解除勞動
合同的情況有哪些?1、勞動者有過錯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
合同的幾種情形:(1)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2)勞動者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制定的規章制度不得與國家的法律、法規相抵觸;(3)勞動者嚴重失職,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勞動者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有權隨時解除勞動
合同,無需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2、勞動者沒有過錯,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
合同的幾種情形:(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
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這里所說的“患病”,是職業病以外的其他病癥;(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3)勞動
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
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后不能就變更勞動
合同達成協議的。綜上所述,有些員工在工作的時候會提出離職,提前通知到單位就應該辦解除勞動
合同手續。當然,如果單位存在違法情況,比如不給工資或者不交社保,員工可以自動離職,這樣勞動關系解除,員工不用承擔
違約責任,還可以向單位索要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