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編作品的
著作權歸誰所有?匯編作品受
著作權法保護的根本原因不在于匯編材料本身是否受
著作權法保護,而在于匯編人對匯編材料內容的選擇或編排付出了創(chuàng)造性勞動。在材料的選擇或編排上體現(xiàn)獨創(chuàng)性的數據庫,可作為匯編作品受
著作權法保護。匯編作品的
著作權由匯編人享有,但行使
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原作品的
著作權。由于匯編權是作者的專有權利,因而匯編他人受版權法保護的作品或作品的片段時,應征得他人的同意,并不得侵犯他人對作品享有的發(fā)表權、署名權、保護作品完整權和獲得報酬權等
著作權。二、匯編作品的特點有哪些?1、集合性它是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構成作品的數據或者其他材料的集合。匯編作品的構成成分既可以是受版權法保護的作品以及作品的片段,如論文、詞條、詩詞、圖片等,也可是不受版權法保護的數據或者其他資料,如法規(guī)、股市信息、電話號碼、商品報價單等。2、獨創(chuàng)性內容的選擇或者編排體現(xiàn)獨創(chuàng)性,是構成匯編作品的實質條件。可否給予一部集合作品版權保護,不在于其匯編的材料本身是否受
著作權法保護,而在于匯編者對被匯集作品的選擇、編排是否達到一定創(chuàng)作高度。例如,法律法規(guī)本身是不受
著作權法保護的,但是法律法規(guī)的匯編如果在編排上獨具特色,體現(xiàn)了匯編者的創(chuàng)造性勞動,就可以作為匯編作品受到
著作權法保護。三、匯編作品和合作作品有什么不同之處?1、匯編作品的各作者之間不必具備創(chuàng)作合意,而合作要求各作者有共同創(chuàng)作的愿望。2、匯編作品中各作者的成果是可以區(qū)分的,而合作中作者的成果有時是可分的,有時是不可分的。3、匯編作品以匯編人的名義發(fā)表,而合以合作者的共同名義發(fā)表。綜上所述,作者完成匯編作品,要辦理
著作權登記,作者就是
著作權人,擁有對匯編作品的所有權。這種作品不同于合作作品,其完成過程有獨立性和創(chuàng)造性等特點。匯編作品往往是針對過去的一些作品的匯總編輯,作者不得侵犯使用作品的
著作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