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毒被判刑后被關在哪?販毒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
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監獄內
執行刑罰同,也可以辦理監外
執行等其它情況。因為監獄是由省級監獄管理機構統一管理的,所以只要是全市的哪個監獄都有可能。不過監獄會在收監之日起五日內通知罪犯家屬。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在互聯網公布裁判文書的規定 》第三條規定,人民法院作出的下列裁判文書應當在互聯網公布:(一)刑事、民事、行政判決書;(二)刑事、民事、行政、
執行裁定書;(三)支付令;(四)刑事、民事、行政、
執行駁回申訴通知書;(五)國家賠償決定書;(六)強制
醫療決定書或者駁回強制
醫療申請的決定書;(七)刑罰
執行與變更決定書;(八)對妨害訴訟行為、
執行行為作出的
拘留、罰款決定書,提前解除
拘留決定書,因對不服
拘留、罰款等制裁決定申請復議而作出的復議決定書;(九)行政調解書、民事公益訴訟調解書;(十)其他有中止、終結訴訟程序作用或者對當事人實體權益有影響、對當事人程序權益有重大影響的裁判文書。二、《監獄法》的相關規定第二條 監獄是國家的刑罰
執行機關。依照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
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監獄內
執行刑罰。第十五條 人民法院對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
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應當將
執行通知書、判決書送達羈押該罪犯的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自收到
執行通知書、判決書之日起一個月內將該罪犯送交監獄
執行刑罰。罪犯在被交付
執行刑罰前,剩余刑期在三個月以下的,由
看守所代為
執行。第十七條 罪犯被交付
執行刑罰,符合本法第十六條 規定的,應當予以收監。罪犯收監后,監獄應當對其進行身體檢查。經檢查,對于具有暫予監外
執行情形的,監獄可以提出書面意見,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機關批準。第二十條 罪犯收監后,監獄應當通知罪犯家屬。通知書應當自收監之日起五日內發出。我國法律上明確規定了,犯罪分子被判刑后,應當由法院對相關情況進行認定,并下達判決通知書,說明服刑的地點和相關時間,具體情況下應當結合實際來進行合法的認定和處理,特別是對販毒刑期的認定時,應當結合實際的販毒數量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