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欠薪申請程序有哪些?1、收集有關證據,如勞動
合同、用工協議、考勤卡、工資單、上崗證、欠條,完成任務記錄等可以證明本人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憑據。2、拿到這些憑據后,就可憑這些憑據與用人單位負責人交涉,要求對方支付本人應得的工資報酬。3、如果該用人單位繼續無故拖欠、克扣工資,就告知用人單位負責人,自己將通過法律途徑解決。4、凡發生在
建筑企業的工資拖欠問題,農民工可持有關憑據及時向區建設局
建筑工程管理處投訴。5、凡發生在非
建筑企業的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問題,農民工可持有關憑證先到企業所在鎮鄉(街道)勞動和社會事務服務站(以下簡稱勞動服務站)投訴,也可直接向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投訴。二、相關法律規定1、單位拖欠農民工工資,并向農民工出具了工資條。此時,農民工可以持欠條向有
管轄權的法院
起訴或者申請支付令。當法院判決或支付令生效后,農民工可以申請法院強制
執行。2、農民工認為拖欠工資數額明確的,可以向當地勞動部門申請行政處理。 根據《勞動法》第九十一條的規定,用人單位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并可以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勞動部門依法作出行政處理決定,用工單位在法定期限內既不提起行政訴訟,亦不履行政處理決定的,勞動部門或者農民工可以在法定期限內申請法院強制
執行。當勞動關系雙方對是否拖欠工資及數額有異議時,由行政處理部門告知農民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行政處理程序終結。農民工在用人單位勞動工作后,用人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間和方式支付工資,如果出現拖欠工資行為的,可以直接
勞動仲裁,并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相關的工資待遇,具體情況下應當結合實際來進行處理,避免出現法律適用錯誤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