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分公司訂立
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嗎有效力,分公司雖然不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規定進行登記,取得了營業執照,具備了經營經格,可以以自己的名義簽訂
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權范圍內進行,司法實踐中一般不會因為是分公司簽訂的
合同而認定無效。二、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
合同的效力1、有營業執照的分公司依據勞動法,中國境內的各類企業、個體經濟組織、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等都被視為用人單位,是勞動
合同法律關系的主體,同時,勞動法也沒有限定用人單位就一定要是法人,分公司只是在經營范圍和資格上存在限制,但其并沒有限制不能雇傭勞動者,因此,分公司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
合同只要符合
合同有效的條件(雙方意思表示真實,主體合格,不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和社會公共利益)就是有效
合同。也即分公司可以與勞動者簽訂勞動
合同。分公司享有和承擔勞動法上的用人單位的全部權利與義務。2、無營業執照的分公司無營業執照的分公司因違反《
公司法》及《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等規定,依據勞動
合同法第26條“因違反法律及行政法規”而無效(事實上是因為用人單位不具備簽訂勞動
合同的主體資格)。但勞動
合同的無效,并不影響勞動者的權利和用人單位應當承擔的勞動法上的義務,如果勞動者付出勞動的,分公司仍應向勞動者支付報酬,承擔社會
保險的義務,如勞動者工傷的,分公司還應承擔《工傷
保險條例》中用人單位應承擔的義務。三、分公司能不能以自己的名義對外簽訂
合同呢答案是可以的,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義對外簽訂
合同。本公司設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為了充分地、更方便地開展經營業務,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義對外開展業務,當然也包括了簽訂
合同這樣重大、不可或缺的環節。分公司在簽訂
合同時,只要加蓋分公司的印章就可以了,沒有必要每個
合同都要到總公司加蓋總公司的印章。對于與分公司開展業務的公司或個人來說,也沒有必要必須要求分公司在
合同上去加蓋總公司的印章。只要審查總公司對分公司的授權委托書,以及其登記的營業執照,就能明白總公司授予了分公司哪些業務范圍,分公司在總公司的授權范圍內所簽訂的
合同就是有效的。綜上所述,分公司在規定的經營范圍內進行經營活動,在這個過程中有需要簽訂
合同的時候分公司可以根據自己的經營權限進行簽訂,如果需要總公司認可的需要申請總公司的授權,畢竟分公司是總公司的一個分支機構經營業務要在總公司的授權下進行,不是完全獨立的經營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