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拍房對抗買賣不破租賃嗎?符合條件的話,可以對抗。租賃房屋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承租人請求房屋受讓人繼續履行原租賃
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租賃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1、房屋在出租前已設立抵押權,因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發生所有權變動的;2、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抵押權人(債權人)、競買人可以據此
起訴至法院請求審查租賃
合同的合法性。如審查發現租賃
合同確屬真實的,但是在設立抵押之后或查封之后成立的,該租賃
合同也不能約束競買人;如果是設立抵押或查封之前成立的,則該租賃
合同繼續有效,抵押權人(債權人)、競買人僅可請求取得租金收益。拍賣
房產最后均以實物現狀為準,法院不保證拍賣
房產的瑕疵,法院不負責清場。競買人一定要實地察看
房產,了解拍賣
房產有無人居住,是自住還是租賃,租賃期限,是否拖欠水、電、煤氣、管理費等,到轄區派出所了解該
房產的戶口登記情況,能否滿足戶口遷移等事項。二、買法拍房存在什么風險?在被查封之后,部分原業主為了防止自己的財產被法院強制
執行,通常會與利益關系人簽訂虛假租賃
合同,如將租賃
合同的簽訂日期往前倒簽,租賃期間約定較長,一般為10年以上,即便抵押財產被拍賣,拍賣財產上的租賃權仍繼續存在于拍賣財產之上,從而達到間接控制拍賣
房產的目的。
房產流拍直接損害了債權人的財產利益,如果拍賣
房產上設立了抵押,拍賣
房產變現后應優先清償抵押權人的債權,那么
房產流拍首先損害的是抵押權人的財產利益。而競買購房者拍得
房產后發現存在長期租約導致不能入住使用
房產的,其權益也同樣受到嚴重侵害。綜上所述,在法院拍賣
房產的過程中,經常遇到買賣不破租賃的情況,這會給競買人造成無法拿到
房產使用權不利局面。當然,競買人通過證明舉證說明
房產在租賃之前已經辦理了抵押登記,就可以憑此對抗買賣不破租賃這個條款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