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借款
合同生效條件的相關內容是什么 一、自然人借款
合同生效條件
民間借貸合同是非要式
合同,它不以履行一定方式為必要。根據《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條的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
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
二、何為自然人
自然人是在自然條件下誕生的人。書面同意的人工受精產生的子女,屬于婚生子女,屬于自然人。
公民屬于政治學或公法上的概念,具有某一特定國家國籍的自然人叫做公民。所有的公民都是自然人,但并不是所有的自然人都是某一特定國家的公民。
自然人民事主體資格的法律特征:
1、自然人主體資格具有廣泛性。即任何人都要參加民事法律關系,不論其是否愿意,都要受到民事法律關系的調整。
2、自然人主體資格的平等性。民法上的平等是機會平等,而不是實質平等。所有的人都有平等的民事權利,有平等的民事義務。
三、自然人的借款
合同有何特別之處
借款
合同,是當事人約定一方將一定種類和數額的貨幣所有權移轉給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內返還同種類同數額貨幣的
合同。其中,提供貨幣的一方稱貸款人,受領貨幣的一方稱借款人。借款
合同又稱借貸
合同。按
合同的期限不同,可以分為定期借貸
合同、不定期借貸
合同、短期借貸
合同、中期借貸
合同、長期借貸
合同。按
合同的行業對象不同,可以分為工業借貸
合同、商業借貸
合同、農業借貸
合同。
借款
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
合同。
根據
合同法的規定,自然人間的借款
合同的特殊規則有:
1、自然人間的借款
合同是不要式
合同,借款
合同的形式可由當事人約定。
2、自然人間的借款未約定利息的,視為無償借款。
3、自然人間有償借款,其利率不得高于法定限制。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規定,
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不允許計收復利。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發現自然人借款
合同的生效條件是很簡單明確的,只是自然人直接的借款有更多的隨意性和人情糾紛在里面,這樣就更容易發生糾紛。在發生糾紛時我們一定要采取合法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