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是否侵權如何判斷1、確定注冊
商標專用權的權利范圍。注冊
商標專用權的權利范圍是認定
商標侵權的基本依據。判斷
商標侵權行為能否認定或稱是否構成所考慮的一切因素都是圍繞注冊
商標專用權的權利范圍來進行的。根據我國
商標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注冊
商標的專用權,以核準注冊的
商標和核定使用的商品為限。”。顯然,從這條規定看,注冊
商標專用權的權利范圍只限于核準注冊的
商標和該注冊
商標所核定使用的商品。該范圍由兩個方面因素來確定,一是核準注冊的
商標;二是該注冊
商標所核定使用的商品。二者的結合,構成注冊
商標專用權的權利范圍,也就為認定
商標權侵權行為確定了與被控侵權對象進行比較的標準,以便得出是否構成侵權的結論。2、確定被控侵權的具體對象。被控侵權對象的確定由兩個方面的因素所決定,一是被控侵權的
商標,二是被控侵權的
商標所使用的商品。確定被控侵權具體對象的意義,在于確定和固化被控侵權行為的載體,為下一步與
商標權的保護范圍的比對打下堅實基礎。它與確定注冊
商標專用權的權利范圍同樣重要,它是認定
商標侵權行為的另一比較對象。3、將被控侵權對象與注冊
商標和該注冊
商標所核定使用的商品進行比較,認定被控侵權的
商標與注冊
商標是否相同或者近似,以及被控侵權
商標所使用的商品與該注冊
商標所核定使用的商品是否屬于同一種類或者相類似。通過認定侵權行為的三個基本步驟,特別是經過將被控侵權對象與注冊
商標和該注冊
商標所核定使用的商品進行比較后,就能認定是否構成
商標侵權。二、
商標侵權應賠多少《中華人民共和國
商標法》規定:關于
商標侵權的賠償數額,為侵權人在侵權期間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權人在被侵權期間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包括被侵權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前款所稱侵權人因侵權所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權人因被侵權所受損失難以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十萬元以下的賠償。法律規定了確定
商標侵權人賠償數額的計算方法和使用法定計算方法難以確定賠償數額由人民法院判決給予五十萬元以下的賠償。但是法律并沒有把侵權賠償數額的計算方法的主動權賦予受害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
商標侵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彌補了這一缺憾。《解釋》規定:“人民法院依據
商標法第五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確定侵權人的賠償責任時,可以根據權利人選擇的計算方法計算賠償數額。”被侵權人在計算侵權賠償數額時,不僅要計算
商標被侵權的損失,而且還要計算被侵權人為制止侵權所支付的調查、取證、協商、調解、訴訟等所支付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訴訟而支付的聘請律師的費用。當然,被侵權人依法律規定作出賠償計算方法并計算出賠償數額后,人民法院還應考慮具體的侵權行為的性質、期間、后果、
商標的信譽、許可使用費等綜合因素后最后作出判決。一般我們說
商標侵權,主要是對注冊
商標專用權有侵犯行為,而作為侵權人,此時也就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一般情況下需要承擔的是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但如果侵權行為情節嚴重或者有其他情況的,則有可能被認定構成刑事犯罪,這個時候所要承擔的責任就嚴重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