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農民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為何還是會被強征強拆,該怎么辦? 農民對土地擁有的是占有、使用、處分權利,是相對權。而土地的所有權依然歸屬于集體。所以,一般來說,農民土地是不能被其他個人征用用于盈利的。但是基于土地所有權歸屬于村集體的性質,國家和政府是有權利征收土地的。在國家和政府征收流轉的程序過程中,開發商也是可以通過開發招標合法征收土地的! 不管是國家征收,還是政府征收,都不能強制進行,違背農民意愿。根據《土地管理法》規定: 1、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 2、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對土地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 綜述而言,就是為了公共利益需要,國家或政府可以對農民土地進行征收,但應予補償。除此之外,任何個人或團體,不得以任何理由征收農民土地。 為了公告利益需要才能實施征收的隱含之意是:不得以犧牲農民的現有利益獲取未來之利。因此,要征收必有補償,且補償必須保證被征收農民不低于原有生活水平。其次,為公共利益實施征收,必須要與被征收農民平和的達成一致補償協議,不違背農民的真實意愿,更不能采取暴力征拆的違法行為。 如果征收方確實是對農民土地房屋進行強征強拆,那么在很大程度上是違法的。對于違法行為,當然得采取法律措施進行救濟。但征收行為有其特殊性,征地
拆遷糾紛,實質上是被征收人與政府的博弈。 除了必要的行政復議、訴訟等法律措施,還有更為關鍵的是要通過掌握征收方的違法點,結合復議、訴訟,掌控談判的主動權,才能達到給政府壓力,提高補償利益的目的。所以,面對強征強拆,切勿暴力抵抗。及時咨詢專業律師,采取有效法律手段才是維護權益的正確方法。 在遇到強征強拆時,要知道這是違法的,任何人在沒有允許的情況下是不準進行強拆的,遇到這種情況要及時咨詢律師,尋找最好的解決辦法
不能向他人低頭,自己的權益要懂得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