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商標續展用營業執照嗎?
商標續展需要用營業執照,沒有營業執照是無法辦理續展的。主要的材料是
商標續展申請書,
商標注冊證的復印件,還有申請者的身份證,如果委托給代辦機構來辦理
商標續展的話,那么代辦機構需要出具代理委托書及代辦者的相關身份證明。《
商標法》第四十條 注冊
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
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
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
商標。申請續展注冊
商標有兩條途徑:(一)委托
商標局備案的
商標代理機構辦理。(二)申請人直接到
商標局的
商標注冊大廳來辦理。
商標局應當對續展注冊的
商標予以公告。(一)
商標變更和續展一般都在一個月到三個月左右。(二)變更和續展可以一并辦理,時間也差不多。(三)辦理快慢跟申請人所在地區有關,因為變更續展處的審查員按地區
管轄。(四)轉讓、續展、變更等成功后會發給核準轉讓證明、核準續展證明或通知書,變更合格通知書,不發新的
商標注冊證,這些證明或通知書需要和原注冊證一起使用。注冊
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注冊
商標有效期滿后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的12個月內申請續展注冊;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寬展期內仍未提出申請的,注銷其注冊
商標。
商標局對
商標續展注冊申請審查后,核發
商標續展證明,不再另發
商標注冊證,原
商標注冊證與
商標續展證明一起使用。
商標續展是
商標所有權必經的一個過程。因為
商標所有權只有十年
商標所有
商標所有權者需要在到期前的12個月前往
商標局提交申請。將相關材料交與
商標局后,
商標局會進行相關審核,在四到六個月之內會對
商標續展進行相關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