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展延期的次數會受到限制嗎?續展延期的次數并不會受到限制,一個類別續展注冊申請需繳納規費為1000元人民幣,如果在寬展期內提出續展注冊申請的,還需繳納250元人民幣的延遲費。根據《
商標法》第四十條及《
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注冊
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注冊
商標有效期滿后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的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因此,
商標寬展是指
商標在有效期內未辦理
商標續展,在到期后六個月的寬展期內辦理,這種情況被大家稱為
商標寬展。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
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
商標。1、
商標續展是在滿十年的前12個月內辦理,
商標寬展是
商標滿十年后的6個月內辦理;2、續展只要官費就可以,寬展需要官費加滯納金。二、 法律依據1、《中華人民共和國
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三條 注冊
商標需要續展注冊的,應當向
商標局提交
商標續展注冊申請書。
商標局核準
商標注冊續展申請的,發給相應證明并予以公告。2、《中華人民共和國
商標法》第四章 注冊
商標的續展、變更、轉讓和使用許可第三十九條 注冊
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第四十條 注冊
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
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
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
商標。公司企業的注冊
商標在期限屆滿后,應當向
商標管理部門申請續展,主要目的在于繼續使用該
商標,根據我國
商標管理法的相關規定,對于原使用公司企業可以獲得優先的續展權,在屆滿后還有半年的寬展期,如果在寬展期仍然沒有提出申請的則視為放棄。任何
商標在注冊之后,都只有十年的
商標使用權,對于在期限屆滿之后,依舊想要繼續的使用該
商標的,那么就需要提出
商標續展的請求。由于我國法律并沒有限制具體的
商標續展的次數,那么只要
商標使用者愿意,可以自由的提出
商標續展的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