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試用期可以隨時辭職會有工資嗎?會有工資,試用期內,勞動者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處理: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
合同法》第38條規定的情況,你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準,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按照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2、依據《勞動
合同法》,提前30天提出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準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3、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
合同法》第38條規定的情況,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違法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你承擔。一般建議,勞動者可以通過快遞或掛號信郵寄給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通知,這樣便于保留證據。用人單位不支付你工資或者不為你辦理離職手續,你可以通過申請
勞動仲裁解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
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
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
合同?!吨腥A人民共和國勞動
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
合同:(一) 未按照勞動
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 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
保險費的;(四) 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 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
合同無效的;(六)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
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
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是用人單位的義務,用人單位必須按時下發員工的工資。即使員工進行辭職,用人單位也不能拖欠工資,必須將員工最后工作的當月工資結清。如果員工未收到工資的話,可以向
勞動仲裁委員會提
起訴訟,要求用人單位進行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