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租人
違約解除租賃
合同的
違約責任有哪些?1、強制履行?!睹穹ǖ洹返谖灏侔耸畻l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要求履行”。如果對方仍不履行的,守約方可以經仲裁或訴訟確認后,申請法院強制對方履行。2、賠償損失?!睹穹ǖ洹返谖灏侔耸臈l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
合同義務或者履行
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钡谖灏侔耸臈l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
合同義務或者履行
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
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
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
合同一方訂立
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
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支付
違約金?!睹穹ǖ洹返谖灏侔耸鍡l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
違約時應當根據
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
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
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
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
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二、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賃
合同的情況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賃
合同關系。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賃
合同:1、承租人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了公共利益的;3、承租人不按
合同規定的期限繳納房租達一定時間的;4、承租人違反
合同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5、承租人嚴重損壞房屋或者輔助設備而拒不維修、拒不賠償的;6、出租人因不可預見的原因,如家庭人口聚增,確實需要收回房屋自住的,或者出租房屋發生重大損壞,有傾倒危險而需改建,并確有房管部門的??傊?,承租人不能在出租人明目張膽
違約了的情況下都無動于衷,甚至于就任憑出租人的擺布,即便是因為出租人的
違約關系已經鬧得特別的僵了,但是該讓出租人承擔的賠償責任還是要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依法追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