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拆遷補償只能選擇貨幣補償嗎?不同意貨幣補償怎么辦?
拆遷補償方式由被
拆遷人自行決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一條 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 被征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用于產權調換的房屋,并與被征收人計算、結清被征收房屋價值與用于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 因舊城區改建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選擇在改建地段進行房屋產權調換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房屋
拆遷的補償標準 (一)房屋
拆遷補償計算標準 1、房屋
拆遷貨幣補償=合法擁有
房產評估價格+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 2、房屋
拆遷補償差價=合法擁有
房產評估價格+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被
拆遷人獲得調換產權的房屋的評估價格。 (二)房屋
拆遷安置費計算標準 (被
拆遷人或承租人)房屋
拆遷安置費=搬遷補助費+沒有提供周轉房情況下的臨時安置補助費+超過過渡期限的臨時安置補助費+非住宅房屋因停產、停業造成的損失賠償費。 1、如果
拆遷人提供周轉房且
拆遷房屋使用人居住,則公式第二項補助費為0; 2、如果
拆遷房屋屬住宅房屋,則公式第四項賠償費為0; 3、被
拆遷人獲得補償,表明該房屋由其自用。 (三)農村房屋
拆遷補償標準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建制撤銷的,以及建制雖然不撤銷,但不具備易地建房條件的,被
拆遷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與貨幣補償金額問等價值的產權房屋調換。它的具體計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同區域新建多層商品住房每平方米
建筑面積的土地使用權基價+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
建筑面積;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組建制不撤銷的,具備易地建房條件的,被
拆遷人可以在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中心村或居民點范圍內申請宅基地新建住房,并獲得相應的貨幣補償,計算公式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單價結合成新+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
建筑面積;被
拆遷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費用。 被征收人在選擇
拆遷補償方式時,要結合自身的生活需求,分析考慮兩種不同補償方式的利弊,綜合權衡后再做出決定。如果出現征收方強制被征收人同意只接受貨幣補償的,可先向有關部門反應,必要的提請行政復議或向法院提
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