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法律援助的條件有哪些在現實情況中,會出現一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為某些原因而沒有聘請律師,為了保障他們的獲得辯護的權利,法律規定的法律援助制度。刑事訴訟規定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情形有:(一)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后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聘請律師的;(二)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托辯護人,人民法院為被告人制定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三)公訴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
起訴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四)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二、法律援助的對象有哪些根據有關規定,我國法律援助的對象是我國公民和符合一定條件的外國公民,即經濟困難和特殊案件的當事人。法律援助的條件可分為一般條件和特殊條件。(一)一般條件。確因經濟困難(以當地政府部門規定的最低生活標準為準),無能力或無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務費用,并有充分理由證明為保障自己合法權益需要幫助的我國公民,可以申請法律援助。(二)特殊條件。主要指刑事案件被控一方獲得法律援助應具備的特殊情況,主要有以下幾種:(1)肓、聾、啞和未成年人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可能被處判死刑而沒有委托辯護律師的;(2)其他殘疾人、老年人為刑事被告人或嫌疑人,因經濟困難沒有能力聘請辯護律師的;(3)刑事案件中外國籍被告人沒有委托辯護人法院指定律師辯護的。雖然我國有法律援助的制度,但要申請獲得法律援助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首先對于申請的條件有嚴格的要求,其次在申請對象上面,有關法律中也有明確的要求。若是不符合規定的條件,就算申請了法律援助,最終也是無法獲得批準,而要想有辯護人,就只能自己委托律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