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有效期及其續展的規定是什么?
商標有效期及其續展的規定是有效期為10年六個月的寬展期。寬展期滿仍未提出申請的,注銷其注冊
商標。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很多
商標權利人,認為
商標續展的費用比重新申請貴很多。殊不知,續展只是審查主體資格的形式要件,注冊證書申請續展后不用進行實質審查階段,就可以延長
商標專用權10年。 而
商標重新申請一樣的,等同于新申請。除了進行形式要件審查外,還要進行實質審查。所謂實質審查,就是將申請
商標與
商標庫里的
商標進行對比 ,在先有相同或者近似的,將會被駁回,從而喪失了
商標權。有的申請人沒有在
商標續展及寬展期內提交 延長專用權利時間的申請。過了以為重新申請就可以了,其實犯了很嚴重的錯誤,因為 ,好的
商標不知有多少人想用,也許正因為這一步,而把
商標權利拱手相讓。造成了不可彌補的損失,然后周轉花高價錢買回來。而且重新
商標的時間要比續展的時間周期長。二、法律給予
商標權保護期限的續展主要是基于以下兩個方面的考慮:(一)是維護
商標權人利益的需要。
商標權人為了維護和提高
商標所具有的良好商譽,在產品質量的改進、廣告宣傳、售后服務等方面進行了長期持續性的投入,如果由于期限屆滿而進入公有領域,人人皆可自由使用,不僅剝奪了
商標權人的利益,同時也會助長不公平競爭行為。(二)是維護消費者利益的需要。
商標權人持續使用其注冊
商標,提高其注冊
商標的信譽,必然會增強
商標的區別功能和指示功能,為消費者選購商品和接受服務提供強大的指導作用。如果不允許續展,則必然帶來商品或服務的混淆和市場競爭秩序的混亂。在當代社會,我們國家對于
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越來越大,我說我們國家的
商標權利保護有效期限是10年,超過這個時間的話,要想繼續使用該
商標就必須要提出續展的申請,具體來說應當提前12個月來進行申請,之所以做出這樣的規定,有國家的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