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手房買賣賣方
違約的情形有哪些1、賣方將房屋直接賣給第三人。賣方如果將房屋賣給了第三人但還未辦理過戶,那么買方可以優先過戶,但如果已經辦理了過戶,那賣方就已經構成了惡意
違約,致使雙方無法達到
合同目的,這時買方可以向法院提
起訴訟,要求解除
合同,同時要求賣方根據房屋差價賠償
違約責任。2、賣方不按時交付房屋。這種情況很多見,房屋如果已經辦理了過戶,那就只需按照
合同約定的時間收房,如果賣方不交房,買方可以
起訴。但是如果雙方還未過戶,賣方卻不按照
合同約定交房,這時通常需要通過律師,發律師函催告,如果賣方依舊堅持不交房,買方再
起訴要求其交房。3、賣家不簽收定金。通常在
房產買賣
合同中約定有定金的數額,然而通常買家在將定金交給中介后,轉交給賣家,賣家這時卻不簽收。不簽收定金的話,賣家就構不成
違約的條件,因為定金是實踐
合同,也就是說要按賣家的簽收數額來進行計算的,如果賣家不簽收定金,買家
起訴要求雙倍返還定金也是徒勞的。4、賣方要求提高房價辦理過戶。在實際買賣過程中,很多賣方在簽訂
合同后認為房子賣得太了,要求另外加錢過戶。在這種情況下,買方應該立即向法院提
起訴訟,要求凍結所購房屋,進行財產
保全,防止賣方將房屋賣與第三人,同時要求法院判定賣方繼續履行
合同。二、房價上漲賣方
違約怎么辦原被告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
合同系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應合法有效,交易不能正常進行的原因在于被告,被告的行為已構成
違約,應承擔相應的
違約責任。這時買方應采取一些措施最大限度保護自身利益。1、對賣方要求加價或拒絕繼續履行
合同的事實進行取證。主要有:在中介主持下進行協商,由中介作為第三方證人;對溝通過程進行錄音;通過手機短信獲取對方
違約的信息;向公證處申請證據
保全等。2、賣方在這一階段往往會回避磋商,或找各種理由不愿接收買方的購房款。這時,買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向賣方致函,要求按
合同約定履行雙方義務。包括要求主動履行付款義務,以防止將來賣方反倒說買方沒有按期履約。函件要以特快專遞形式郵寄,建議買方委托律師發《律師函》,因此,在簽訂買賣
合同時應注意在
合同上約定清楚雙方的送達地址。3、賣方
違約分兩種情況,一種是是拒絕繼續履行
合同,但未將房屋另售他人,這種情況下賣方往往以家人反對或采取不去銀行解押的方式來阻撓
合同的履行;另一種情況是賣方直接將房屋另售給出價更高的買家,并辦理了過戶手續。這兩種情況,買方均可向賣方主張
違約責任,其損失構成主要包括:雙倍定金或者
違約金(注意:定金
違約金不可并用,只能選擇其一,往往取價高者)買方已經支付的中介費、房屋的差價損失。這兩種情況的區別在于,房屋差價損失的確定方式不同。前者因損失并不明確具體,法院可能通過價格評估并取中間值的方式確定;后者因另售的價格明確,法院會直接認定前后交易的差價確定買方的損失。也就是說,買方通過訴訟途徑可以彌補因賣方
違約所受的損失,而賣方忙活半天所賺取的差價最終會落的一場空。不管是買賣二手房還是買賣商品房,買賣雙方都是可能出現
違約的情況,而在處理的時候,我們應當結合具體的情況來處理,看是追究
違約方的法律責任,還是直接解除購房
合同。要注意,在要求
違約方支付
違約金的時候,一定要注意
違約金不可過分偏高,一般最多不能超過房款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