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夫妻共同債務的標準是什么?夫妻共同債務具有兩個基本特征:1、須產生于雙方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即雙方結婚之日起至
離婚時止的期間。但婚前為結婚后共同生活購置物品所負的債務,應當為夫妻共同債務。2、須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產、經營活動,包括為履行撫養、贍養義務等。符合上述條件,不論是以夫妻一方或者雙方的名義所負的債務,都屬于共同債務。反之,如果債務不是發生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或者雖然發生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但不是用于共同生活或共同生產經營的,都不屬共同債務,而是夫妻一方的個人債務。夫妻共同債務是為維持夫妻共同的家庭生活而產生,應由夫妻雙方共同承擔,用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償還;夫妻共同財產不足以償還的,應以夫妻個人財產償還。夫妻一方的個人債務用一方用個人財產償還。確定為個人債務的,債權人不得向另一方要求償還。二、夫妻共同債務包括哪些?1、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為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2、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3、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負的債務;4、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為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負的債務;5、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6、因贍養負有贍養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7、為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三、哪些債務屬于個人債務?有如下情形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按個人債務處理,由一方以個人財產清償:1、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逃避債務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3、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確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4、其他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綜上所述,夫妻
離婚的時候,家庭有債務的,應當先將共同債務及個人債務區分開來。認定共同債務,主要看債務形成時間及用途。如果是發生在婚后的,并且是用于家庭支出,則屬于共同債務。這樣的話,夫妻一旦
離婚,對共同債務都有承擔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