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房產沒分割法院可以判
離婚嗎?可以,在向法院
起訴離婚的過程中只要求解除婚姻關系,而不要求對財產進行分割是法院是會受理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
起訴到法院的
離婚案件法院都會判決
離婚。法院判決
離婚的依據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無和好可能性,法定的
離婚事由包括:(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
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五)其他情況。如果沒有上述事由或者法院認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那么是不會判決
離婚的。但是如果夫妻雙方一致同意
離婚但是對財產不進行分割,那么法院會尊重但是人的意愿,判決
離婚但是不對財產進行分割。只是
離婚天然地包含著子女撫養以及財產分割,在
離婚時沒有一并處理的,在
離婚后可以另行
起訴要求處理。二、法律規定根據《民法典》規定: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第一千零八十八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
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第一千零九十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我國法律上對于
離婚財產分割的規定是有約定的依照雙方約定進行處理,沒有約定的才按照
離婚訴訟的方式進行處理,所以夫妻雙方沒有進行
離婚財產分割也是可以判處
離婚的。但為了避免在后期發生矛盾和糾紛,最好是經過財產分割后再
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