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咨詢
合同的委托人應當依據《
合同法》第三百五十七條的規定履行下列義務: 一、向受托人闡明咨詢的項目名稱,按照
合同約定提供該咨詢項目名稱的技術背景材料及相關的技術數據、資料及必要的文件。 二、為受托人完成技術咨詢報告提供調查論證的必要的工作條件,并及時提供、補充有關的技術資料、數據和信息。 三、按期接受受托人完成的咨詢報告,并支付約定的報酬。 此外,委托人還應依據《
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承擔為受托人提交的咨詢報、相關的資料、數據,在
合同約定的范圍和時間內保守秘密的義務。 技術咨詢
合同的受托人應依據《
合同法》第三百五十八條的規定履行下列義務: 一、依
合同約定的時間,用自己的技術、知識、經驗、信息完成委托人的委托項目。 二、完成的咨詢報告應當達到
合同約定的要求。 另外,依據《
合同法》相關條款的要求,受托人還應在
合同約定的范圍和時間內保守委托人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及咨詢報告等相關資料、數據的秘密,因此,委托
合同有效期間內,受托人就同類項目與委托人有競爭的單位訂立技術咨詢
合同,應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