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侵權行為包括了幾種您好,
商標侵權行為包括:首先,是《
商標法》第五十二條規(guī)定了五種侵犯注冊
商標專用權的行為:(1)未經(jīng)
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
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
商標的。(2)銷售侵犯注冊
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3)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
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
商標標識的;(4)未經(jīng)
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
商標并將該更換
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這種行為又稱之為“反向假冒”。(5)給他人的注冊
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其次,是《
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五十條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屬于
商標法第五十二條第(五)項所稱侵犯注冊
商標專用權的行為:(1)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將與他人注冊
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標志作為商品名稱或者商品裝潢使用,誤導公眾的;(2)故意為侵犯他人注冊
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倉儲、運輸、郵寄、隱匿等便利條件的。第三,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
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guī)定:下列行為屬于
商標法第五十二條第(五)項規(guī)定的給他人注冊
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行為:(1)將與他人注冊
商標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為企業(yè)的字號在相同或者類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關公眾產(chǎn)生誤認的;(2)復制、摹仿、翻譯他人注冊的馳名
商標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上作為
商標使用,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
商標注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3)將與他人注冊
商標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冊為域名,并且通過該域名進行相關商品交易的電子商務,容易使相關公眾產(chǎn)生誤認的。二、
商標侵權應承擔什么責任
商標侵權的民事責任(1)停止侵害;(2)賠償損失(侵犯
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shù)額,為侵權人在侵權期間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權人在被侵權期間所受到的損失,包括被侵權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侵權損失難以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jù)侵權行為的情節(jié)判決給予50萬元以下的賠償);注:銷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冊
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說明提供者的,不承擔賠償責任。(3)消除影響,恢復名譽;(4)贈禮道歉。
商標侵權的行政責任(1)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2)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專門用于制造侵權商品、偽造注冊
商標標識的工具;(3)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侵犯他人注冊
商標專用權的,處以非法經(jīng)營額3倍以下的罰款;非法經(jīng)營額無法計算的,處以10萬元以下的罰款。關于構成
商標侵權的行為,在《
商標法》《
商標法實施條例》以及
商標法司法解釋中,其實都有比較明確的規(guī)定。但現(xiàn)實中,認定他人行為是否構成
商標侵權,還是需要從構成要件入手分析,當然在一些情況下也可以比對有關法律、司法解釋中規(guī)定的
商標侵權行為,大概看看是否屬于
商標侵權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