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是否免于刑事處罰1、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指根據《刑法》規定,不構成犯罪的。這是罪與非罪的界限,對于不構成犯罪的,當然不能追究刑事責任。2、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我國《刑法》規定對于刑事犯罪的追訴期限,法定最高刑為不滿5年有期徒刑的,經過5年.3、“醉駕免于刑事處罰”要求的條件為: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二、醉駕免于刑事處罰和不
起訴的區別如下:1、兩者的性質不同醉駕免予刑事處罰是針對的對象是已經構成犯罪,但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人;不
起訴的對象則包括不構成犯罪、指控犯罪證據不足或存疑、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人。2、兩者作出判定的機關不同醉駕免予刑事處罰由法院作出判定,而不
起訴決定則由檢察院作出判定。3、兩者作出判定的時間不同免予刑事處罰適用于案件審理階段,而不
起訴適用于審查
起訴階段。4、兩者的處理過程不同醉駕免予刑事處罰是由于醉駕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免于
起訴的條件,人民檢察院作出不
起訴;不
起訴是檢察機關對刑事案件進行審查后,將不具備
起訴條件或不適宜提起公訴所作出的不將案件移送法院進行審判而終止訴訟。自《刑法修正案八》以后,我國就將醉駕入刑,但隨著后面出臺的司法解釋來看,在實施了醉駕駕駛機動車的行為之后,也不一定就必然構成危險駕駛罪,那么醉駕也就不是一定會被認定構成犯罪,從而需要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而實踐中,通常提到說對醉駕免于處罰,其實多數情況都是指的免除刑事處罰。本身醉駕就是屬于嚴重的交通違章行為,雖然可能會免除刑事方面的處罰,但在交通違章方面,如果不存在免除處罰的情形,那么還是應當追究其交通違章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