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很多國家,重婚是不允許的。當然,這里的結婚通常就是指現實中的結婚。那么,如果實在虛擬的網絡中呢?此時男女網上結婚會構成重婚嗎?針對這個問題,我們整理了相關資料,將在下文中為您做詳細解答。
一、網上結婚會構成重婚嗎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它包括兩方面:
一是指“有配偶而與他人結婚”,指已結婚的人,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又與他人結婚;
二是指“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指沒有配偶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如何認定重婚行為的批復》規定,重婚是有配偶的人再與第三者建立夫妻關系的行為。而這種建立夫妻關系的行為一是法律上重婚(“法律婚”),指有配偶的人與他人登記結婚,即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二是事實上重婚(“事實婚”),即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而無論是法律婚還是事實婚,都是指現實的行為,而不包括虛擬的行為。
因此,與他人在網上結婚的行為不會構成重婚。
二、重婚罪的認定標準是什么
1、要區分重婚罪與有配偶的婦女被拐賣而重婚的界限。
近幾年來,拐騙、販賣婦女的犯罪相當嚴重。有的婦女已經結婚,但被犯罪分子拐騙、販賣后被迫與他人結婚,在這種情況下,被拐賣的婦女在客觀上盡管有重婚行為,但其主觀上并無重婚的故意,與他人重婚是違背其意愿的、是他人欺騙或強迫的結果。
2、要區分重婚罪與臨時姘居的界限。姘居,是指男女雙方未經結婚而臨時在一起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不構成重婚罪。
最高人民法院1958年1月27日在《關于如何認定重婚行為問題的批復》中指出:“如兩人雖然
同居,但明顯只是臨時姘居關系,彼此以‘姘頭’相對待,隨時可以自由撤散,或者在約定時期屆滿后即結束姘居關系的,則只能認為是單純非法
同居,不能認為是重婚?!?
3、從情節是否嚴重來區分罪與非罪的界限。
在實踐中,重婚行為的情節和危害有輕重大小之分。根據本法第13條的規定,“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彼裕兄鼗樾袨?,并不一定就構成重婚罪。只有情節較為嚴重,危害較大的重婚行為,才構成犯罪。
通過以上內容,我們知道了網上結婚的行為不會構成重婚,也知道了重婚罪的認定標準。但是在現實生活中,不是所有重婚的行為都構成重婚罪,這就需要當事人加以區別。要是你對“網上結婚會構成重婚嗎”這個問題還有疑問的話,請直接來電咨詢我們的鄭州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