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二次醉駕怎么處罰?不論飲酒駕駛、醉酒駕駛,一旦被查處,違法行為將伴隨駕駛人終生;經學習恢復駕駛資格后,不分何時何地,不管間隔多長,再次飲酒駕駛均屬“二次酒駕”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1、構成危險駕駛罪的,可以在一個月至二個月拘役幅度內確定
量刑起點。2、在
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危險駕駛行為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3、對于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被告人,應當綜合考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機動車類型、車輛行駛道路、行車速度、是否造成實際損害以及認罪悔罪等情況,準確定罪
量刑。對于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處罰;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二、律師怎么給醉駕案件做辯護?當事人在涉嫌危險駕駛罪以后,其近親屬應當及時委托律師進行辯護。為了從輕、減輕處罰,當事人委托專業律師辯護很有必要。律師可以從犯罪事實是否屬實、醉酒程度、機動車類型、車輛行駛道路、行車速度、是否造成實際損害、是否有自首、坦白、立功情節、是否是初犯、偶犯、是否有悔罪表現、是否當庭認罪以及能否適用緩刑等角度全方位、立體辯護。綜上所述,醉駕將面臨刑事責任,屬于比較嚴重的情況,當事人被處罰后如果因為醉駕再次被交警查獲,這樣判處拘役應當在三個月以上,對于二次醉駕的,原則上不判處緩刑,必須是要實際服刑。醉駕的最高處罰就是六個月的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