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技術
合同委托人的義務: 1、闡明所要求技術服務的內容、性能、技術標準及要求達到的程度; 2、提供相關的技術資料、技術數據、文件、信息等資料,并說明其來源; 3、支付中介活動經費; 4、按
合同約定支付技術服務的報酬。 二、技術中介服務中介人的義務: 1、真實地向委托人反映第三方履行
合同的能力,如所享有的技術成果和資信程度、占有的信息資料等情況; 真實向第三人反映其要求技術服務的內容、性能、技術標準及要求達到的程度,促使雙方達成一致,簽訂
合同; 2、向委托人、第三人提供訂立
合同的相關服務; 3、保守雙方的技術秘密。 三、技術
合同委托人的
違約責任: 1、擅自改變要求服務的內容、性能、標準、要求達到的程度、損害中介信譽致中介的活動失去效用,應支付
違約金,賠償中介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2、不按
合同約定支付中介費或逾期兩個月不支付技術服務報酬,中介可解除
合同,委托人應支付未支付的報酬,承擔
違約責任,支付
違約金或賠償金; 3、提供的技術資料、技術數據、文件、信息不全或不真實,致技術服務不能達到規定的程度或無法進行下去,造成的損失自行承擔,并承擔
違約金或賠償損失。 四、技術中介服務中介方的
違約責任: 1、違反保密義務、泄露技術秘密,應支付
違約金或承擔賠償損失責任; 2、違反
合同約定和職業道德、擅自以自己的名義提供委托人與第三人的技術資料、成果,承擔支付
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的責任; 3、與第三方惡意串通損害委托人利益,或者隱瞞委托人的真實情況損害第三人利益,承擔賠償責任; 4、不盡或者怠于履行中介服務職能致
合同延期簽訂,應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