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睛失明可以申請監外
執行嗎?眼睛失明可以申請監外
執行的。1、《刑事訴訟法》第214條規定,對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暫予監外
執行:(1)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2)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3)生活不能自理,適用暫予監外
執行不致危害社會的。對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項規定情形的,可以暫予監外
執行。2、對適用保外就醫可能有社會危險性的罪犯,或者自傷自殘的罪犯,不得保外就醫。3、對罪犯確有嚴重疾病,必須保外就醫的,由省級人民政府指定的醫院診斷并開具證明文件。二、監外
執行具體如何辦理1、對具備暫予監外
執行條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判決時,可直接決定。人民法院決定暫予監外
執行的,應當制作《暫予監外
執行決定書》,載明罪犯基本情況、判決確定的罪名和刑罰、決定暫予監外
執行的原因、依據等內容,并抄送人民檢察院和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機關。2、在判決、裁定
執行過程中,對具備監外
執行條件的罪犯,由監獄提出書面意見,報省、自治區、直轄市監獄管理機關批準。在
看守所、拘役所服刑的罪犯需要暫予監外
執行的,應由
看守所或拘役所提出書面意見,報主管的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審查決定。批準暫予監外
執行的機關應當將批準的決定抄送人民檢察院。3、徇私舞弊減刑、假釋、暫予監外
執行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員徇私舞弊,對不符合減刑、假釋、暫予監外
執行條件的罪犯予以減刑、假釋、暫予監外
執行的行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1)刑罰
執行機關的工作人員對不符合減刑、假釋、暫予監外
執行條件的罪犯,捏造事實,偽造材料,違法報請減刑、假釋、暫予監外
執行的;(2)人民法院和監獄管理機關以及公安機關的工作人員為徇私情、私利,對不符合減刑、假釋、暫予監外
執行條件的罪犯的減刑、假釋、暫予監外
執行申請,違法裁定、決定減刑、假釋、暫予監外
執行的;(3)不具有報請、裁定或決定減刑、假釋、暫予監外
執行權的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徇私情、私利,偽造有關材料,導致不符合減刑、假釋,暫予監外
執行條件的罪犯被減刑、假釋、暫予監外
執行的;(4)其他違法減刑、假釋、暫予監外
執行的行為。在當代社會申請監外
執行,主要是因為存在著一些特殊的情況不得,你必須要到外面來進行刑法的
執行,比如說自己的身體存在著重大的疾病,如果在監獄里服刑的話,會損害到身體的健康,那么出于一種人性化的關懷管理,就需要到外面來進行
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