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遺囑繼承再法定繼承的依據是什么?《繼承法》第五條規定,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辦理。《繼承法》第十六條規定,遺囑繼承是指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繼承法》第十一條規定: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
遺產份額。我國繼承法規定:“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根據這一法律規定,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的適用效力是不平等的,繼承開始后如果立有遺囑的,應先按照遺囑繼承,優先于法定繼承。這充分反映了立遺囑的被繼承人處分自己死后
遺產的意志和愿望合理地使用權
遺產得到處分。財產的繼承分為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兩種形式。兩者之間的區別主要是:①遺囑繼承能改變法定繼承關系。繼承開始后,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遺贈辦理;沒有遺囑的,按法定繼承方式繼承。②遺囑繼承是立遺囑人按照自己的意志用遺囑方式指定其
遺產的一部或全部由誰來繼承,繼承人依遺囑的指定享有繼承權,而且不受繼承順序的限制;而法定繼承,繼承人的范圍、繼承順序由法律規定,繼承人依照法律規定直接享有繼承權,并按照法律規定的順序繼承
遺產。③遺囑繼承人的繼承份額由被繼承人遺囑指定;而法定繼承人的應繼份額必須按照法律規定的
遺產分配原則進行分割。④遺囑繼承人必定是享有法定繼承權的人,但享有法定繼承權的人不一定是遺囑繼承人。首先,對于遺囑繼承,我們需要完全尊重遺囑人的相關意見。所以對于遺囑人是否訂立遺囑或者是交由法定繼承人進行繼承都會根據是否有遺囑來進行判斷,所以只要是有遺囑,那么就提前或者是優先遺囑進行繼承。如果沒有遺囑字,按照法定繼承人順序進行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