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
再審案多長時間開庭
一、民事案件
再審案多長時間開庭?
一般是立案以后的一個月,《民事訴訟法》對二審的審限作出了規定,一般會在立案一個月內開庭,在三個月內審結,但最長也可以超過三個月。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
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
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
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二、民事
上訴狀范文一般包括哪些內容?
民事
上訴狀
上訴人(原告): 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職業或工作單位,住址。
委托代理人:姓名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
上訴人(原審告):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職業或工作單位,住址。
上訴人因一案,不服人民法院于年月日(字第號民事判決,現提出
上訴。
上訴請求
事實與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
上訴狀副本份。
上訴人 (姓名)
年 月 日
三、民事
上訴狀的特征有哪些?
1、民事
上訴狀必須是民事訴訟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起的,別人無權提起;
2、民事
上訴狀必須是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的第一審裁判不服所提起的;
3、民事
上訴狀必須依照法定程序和期限,向制作第一審裁判的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
上訴。
四、進行民事
上訴的法定條件是什么?
1、必須有合格
上訴人和被
上訴人
2、必須是依法允許
上訴的判決裁定
3、符合法定的
上訴期限。
民事訴訟法147條規定: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
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
上訴。
上訴期限應從判決書裁定書送達當事人的第二日起算。判決書裁定書不能同時送達當事人的,
上訴期限從各自收到判決書,裁定書之次日起算。
好在法律上對
再審案的開庭時間還是做出了明確規定的,不像一審那樣,什么時候開庭都顯得有些遙遙無期。其實這一個月之內原被告雙方還是要做好充分的準備的,特別是一審敗訴的一方,要不然,
再審的結果也不是說就一定和一審有差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