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成立的必備條件(1)立遺囑人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無行為能力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遺囑無效。遺囑人立遺囑時有行為能力,后來喪失了行為能力,不影響遺囑的效力。(2)遺囑必須是遺囑人本人真實意思的表示。立遺囑是遺囑人按自己的意愿處分自己身后財產的法律行為。因受脅迫、欺騙所立遺囑不能反應遺囑人的真實意愿,所以所立遺囑無效(3)遺囑人必須按法定的程序和方式立遺囑,遺囑內容必須合法。(4)如果取消或減少法定繼承人中未成年人,無勞動能力又無生活來源的人,以及未出生的胎兒對
遺產的應繼承份額,那也是無效的。遺囑人立遺囑后,如果認為原立遺囑不妥有權利加以變更或撤銷。遺囑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數份內容相抵觸的遺囑時,其中有公證遺囑的,以最后所立公證遺囑為準,沒有公證遺囑的,以最后一份遺囑為準。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都不能撤銷、變更公證遺囑。撤銷遺囑后衛立新遺囑的,其財產按法定繼承的方式辦理。二、遺囑成立的形式有哪些(1)公證遺囑。公證遺囑是經過國家公證機關辦理了公證手續的遺囑。遺囑人必須親自到有
管轄權的公證機關或請公正人員到現場辦理遺囑公證,不能委托他人代為辦理。(2)自書遺囑。自書遺囑是由遺囑人親自書寫的遺囑,須由遺囑人親自簽名,注明年、月、日。(3)代書遺囑。代書遺囑是委托他人代筆書寫的遺囑。應當由遺囑人指定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由其一人代書,注明年、月、日,代書人宣讀遺囑,遺囑人認定無誤后,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4)錄音遺囑。錄音遺囑是以錄音形式制作的遺囑。錄音遺囑應當由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5)口頭遺囑??陬^遺囑是遺囑人用口述的方式所立的對其
遺產進行處分的遺囑。口頭遺囑應由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后,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遺囑的訂立,除了有一些共有的生效要件之外,針對不同形式的遺囑,其實有格外規定不同的生效要件。比如,公證遺囑必須要去公證處辦理手續,代書遺囑、口頭遺囑這些要求在訂立遺囑的時候,至少要有2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不然的話都會影響到遺囑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