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法規定
商標侵權歸誰管?
商標侵權案例歸工商局管理,依據
商標法的規定,
商標侵權造成受害人利益受損的,可以到工
商標管理部門報案,如果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可到公安機關報案。《
商標法》第六十一條規定,對侵犯注冊
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有權依法查處;涉嫌犯罪的,應當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第六十二條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根據已經取得的違法嫌疑證據或者舉報,對涉嫌侵犯他人注冊
商標專用權的行為進行查處時,可以行使下列職權:(一)詢問有關當事人,調查與侵犯他人注冊
商標專用權有關的情況;(二)查閱、復制當事人與侵權活動有關的
合同、發票、賬簿以及其他有關資料;(三)對當事人涉嫌從事侵犯他人注冊
商標專用權活動的場所實施現場檢查;(四)檢查與侵權活動有關的物品;對有證據證明是侵犯他人注冊
商標專用權的物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行使前款規定的職權時,當事人應當予以協助、配合,不得拒絕、阻撓。在查處
商標侵權案件過程中,對
商標權屬存在爭議或者權利人同時向人民法院提起
商標侵權訴訟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以中止案件的查處。中止原因消除后,應當恢復或者終結案件查處程序。二、
商標侵權的處罰標準是多少?根據最新的《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侵犯注冊
商標專用權行為
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權商品、偽造注冊
商標標識的工具,違法經營額5萬元以上的,可以處違法經營額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5萬元的,可以處25萬元以下的罰款。查獲侵權商品500件以上的;給他人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在5萬元以上的;被侵犯的
商標為著名
商標、地理標志、涉外
商標的;侵犯3種以上注冊
商標專用權的;侵權商品為假冒偽劣、粗制濫造,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因
商標侵權行為受
行政處罰未滿5年又從事
商標侵權行為的;拒不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處侵權行為,私自隱匿、轉移、銷毀相關侵權證據的等侵權行為,將被處以違法經營額3倍以上不滿5倍的罰款。自己在哪個部門注冊的
商標,
商標被侵權以后就應該到這個部門去投訴,這是一個常識性的問題。可一定要注意收集對方涉嫌
商標侵權的確切證據,因為有特別多的
商標侵權案件,工商局甚至是司法機關介入之后,短時間之內也沒有什么確切的調查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