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中介
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為另一方與第三方訂立技術
合同進行聯系、介紹所訂立的
合同。技術中介
合同,可以單獨訂立,也可以在委托人與第三人訂立的技術中介
合同中約定中介條款。 單獨訂立的中介
合同,以委托人和中介方簽名、蓋章生效;與委托人和第三人訂立的技術中介
合同,以委托人、第三人、中介三方簽名、蓋章生效。 技術中介
合同應具備下列條款: 1、技術中介
合同的項目、名稱; 2、技術中介
合同的內容、要求; 3、委托人要求的技術服務的內容、要求、標準; 4、技術服務的內容是否具有保密性,如有,應約定保密條款; 5、要求完成技術服務的期限、地點、方式; 6、委托方應提供的工作條件及應履行的協作要求; 7、報酬的數額,支付的期限、地點、方式; 8、技術服務活動經費的承擔; 9、
違約責任、
違約金額及損失費計算的方法; 10、爭議解決的方式; 11、其他條款。 通過中介與第三人聯系,無論委托人與第三人是否達成一致,也不論
合同是否簽訂,委托人均應按約定支付中介費。